畜試黑豬一號之飼養管理及衛生防疫

報告人:蘇天明

摘要

畜試黑豬一號之飼養管理要領依照洋種豬模式,在種豬部分分為種公豬、種母豬及留用種豬等,採個別飼養並視肥瘦度調整日糧供給量,以粗蛋白質15﹪之種豬用飼糧餵飼。肉豬生長階段分為哺乳(出生至5公斤)、保育(5公斤至25公斤)、生長(25~60公斤)及肥育期(60公斤以上至出售),期間分別餵飼含粗蛋白質22﹪、20﹪、18.5﹪及17.1﹪之教槽、保育、生長及肥育期飼糧;並依保育、生長與肥育等不同生長階段及豬舍地面之不同(條狀地面或實地面)提供每頭豬0.4~0.8、0.6~1.0及0.9~1.2平方公尺之地面積。在疫苗免疫接種方面,除遵照防疫機關訂定之「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理」之規定、進行豬瘟及口蹄疫疫苗接種外,並擇定包括豬丹毒、假性狂犬病、萎縮性鼻炎及日本腦炎等數種疫苗,擬定免疫計畫按期接種;並為防止外來疾病之侵入,訂定自衛防疫措施,俾利工作人員有所遵循。

 

飼養管理

一、哺乳豬之飼養管理

(一)豬隻於出生後,應協助仔豬吸吮初乳、並調整仔豬哺乳序位,以增加仔豬離乳時之體重整齊度,並注意母豬產乳量是否足夠仔豬所需。

(二)仔豬之寄養應於分娩後2天內實施,並確定已吮過初乳及編剪耳號;寄養的仔豬必須作適當處理(例如:在仔豬身體抹上寄養母豬之糞尿),使被寄養母豬願意哺育。

(三)仔豬出生後立即除去身上黏膜及口鼻腔黏液,剪去針齒,並在距臍帶約5公分處,將臍帶結紮、剪斷並消毒。

(四)仔豬出生一週內的適溫為32~35℃,爾後視豬隻體重增大酌減。此階段重點在於保溫措施,確保仔豬溫暖免於受寒。

(五)出生後第1-3日齡編剪耳號(依據民國76年中華民國養豬協會頒訂之統一耳刻剪法)及注射鐵劑,以供辨識及防止仔豬發生貧血現象。分娩舍應慎防賊風之侵入,並保持溫暖、乾燥,以防止仔豬發生下痢。

(六)為避免仔豬在離乳後,因併欄或密飼引起咬尾之現象,並考慮省工,原則上可依作業需要於編剪耳號同時,在距離仔豬尾根2~3公分處剪尾。

(七)仔豬自第10~14日齡起開始教槽,採少量多餐方式,以確保所供應飼料之新鮮,及避免仔豬嬉戲造成的飼料浪費。本階段飼糧粗蛋白質含量建議調配在22%以上,飼料原料宜採用適口性佳、消化率良好之乳製品及合適制酸劑。

(八)確定不留為種用之公仔豬,於出生後2-3週齡進行去勢,以便於管理。

二、保育豬之飼養管理

(一)畜試黑豬一號之出生體重較洋種豬略輕,建議在5週齡左右離乳,離乳時可採母豬先移出分娩舍,仔豬暫留分娩欄中數日的方式,以減輕離乳緊迫。

(二)離乳仔豬視保育舍之欄位大小,得採同胎同欄,或依體重及性別分欄、將生長較差仔豬集中管理;在併欄初期應妥善照顧,以避免因打鬥造成損失。

(三)剛離乳的仔豬宜採少量多餐制,以保持飼料之新鮮及防止過食而引起營養性下痢,餵料量約150~200公克/日/頭,飼糧粗蛋白質含量建議在20%以上,飼料保持新鮮,並於一週後逐漸增加飼糧至任食量。

(四)防止賊風侵入保育豬舍,並保持通風、乾燥、溫暖及乾淨。

三、生長豬之飼養管理

(一)生長豬是指體重25~60公斤(約84~150日齡)之豬隻,本階段豬隻生長快速,且以骨骼及肌肉生長為主,應供給充分之飼料與飲水,保持環境清潔衛生,並遵照「飼料添加物使用準則」用藥。

(二)生長豬飼養密度約0.8~1.0平方公尺/頭,依涼熱季之不同每欄(約20平方公尺)飼養20~25頭,設置飲水器及飼料桶(100公斤裝)各一個;熱季應注意豬舍之溫度調節,避免熱緊迫。

(三)本階段豬隻必須特別注意的疾病包括:生殖與呼吸道綜合症(PRRS)引起的肺炎,沙氏桿菌引發的腸炎及敗血症,和鏈球菌引起的多發性漿膜炎、腦膜炎及關節炎等等。

(四)本階段建議餵飼含粗蛋白質17%左右飼糧任食。

四、肥育豬之飼養管理

(一)肥育豬係指體重60~100公斤(約150~240日齡)之豬隻。建議將女豬與閹公豬分開飼養,女豬採任食而閹公豬採限食以防過肥(餵料量為任食的85%),飼糧粗蛋白質含量建議為15%。

(二)熱季時豬舍應注意通風及防熱,以促進生長,天冷時必須注意防寒及適當通風以預防疾病發生。本階段的豬隻應加強飼養管理、豬舍清潔衛生、避免密飼,以減少疾病發生。

(三)飼料需添加藥物時,應依據「飼料添加物使用準則」使用之,注意各種添加劑之停藥期,以防止肉品藥物殘留;上市前一個月,宜採用空白飼料餵飼。

(四)此生長階段飼養密度以1.2平方公尺/頭為宜,每20頭豬設置飼料桶(100公斤裝)及自動飲水器各一個。

五、種公豬之飼養管理

(一)新購種公豬應注意健康狀況、血統來源以及完備之防疫證明,並隔離觀察3~4週,期間除密切觀察其健康狀況外,並進行驅蟲及必要之免疫接種工作。

(二)新選用種公豬於90公斤後應予以限食,依照肥瘦情形供應飼料,以免過肥,供應飼料量約2.0~2.4公斤/日/頭,且體重應達120公斤以上(約8月齡)始用於配種。

(三)不論自然配種或人工採精,其配種頻率不宜過高,平均以3~4日配種或採精1次為原則,並定期作精液性狀檢查,諸如精蟲活力、濃度及畸形率等,以確保精液品質,提高母豬受胎率。

(四)熱季會使公豬之精液品質變差,應設法降低體溫(如噴水、風扇或設置水濂式豬舍),最好在早晚較涼爽時段進行配種,以提高母豬受胎率。

(五)公豬因體軀龐大,因此在採精或配種的過程中,足部容易受傷感染,所以在採精、配種處所,應避免地面破損或濕滑而傷及蹄部。

(六)控制公豬體型及肥瘦度很重要,此關係其使用年限,且亦可能影響精液品質,所以必須採取個別飼養,平均飼糧供應量為含粗蛋白質15%的飼料2.0~2.2公斤/日/頭。

六、空胎期與懷孕期母豬之飼養管理

(一)種公母豬見面或嗅到公豬的氣味,有引起母豬發情之效果。母豬之發情徵候為:陰部紅腫流出黏液,頻頻排尿,舉動不穩,壓其背部站立不動,兩耳豎立。

(二)新女豬滿七月齡後第二次發情時即可予以配種。配種前10~14天增加飼料量至每日2.7~3.5公斤(催情),可增加排卵數,配種後應回復或減少餵飼量。

(三)發情時應採複次配種,間隔12~14小時。簡易判斷法為當天上午發現母豬有站立不動反應時,於下午配種一次,翌晨再行複配,並做詳細之配種記錄。

(四)母豬平均發情週期為21天,因此在配種後至下一發情週期間,應加強重發情觀察;連續三個週期未能成功配上的母豬即應考慮淘汰。

(五)達270日齡仍未發身之新母豬,應嘗試以刺激發情,如趕動、併欄或接觸公豬等處理;達300日齡仍未受孕,則予以淘汰。

(六)母豬配種後至下一個發情週期間,應避免遭受熱緊迫和給予過多的飼料,以避免胚早期死亡。

(七)懷孕中的母豬食慾較為旺盛,但餵料量不宜過多,避免因母豬過胖所引起的繁殖障礙。懷孕前期(懷孕90天內)每頭餵飼量約1.8~2.0公斤/日;懷孕後期因胎兒急速發育,可視母豬之胖瘦狀況,每頭飼予含粗蛋白質15%之飼糧2.0~2.5公斤/日。

(八)為避免母豬流產,在飼養管理上應注意:1. 避免同欄懷孕母豬打鬥,或豬舍地面過於光滑導致滑倒,管理粗暴等;2. 注意懷孕期間營養;3. 注意病原菌的感染所引起的流產結果。

七、分娩及哺乳期母豬

(一)母豬於預產期前4~7天移入分娩舍待產,移入前先予除虱、驅蟲及洗刷消毒並稱重;尤其是乳房及陰部,乳頭若有傷口時可以抗生素軟膏治療。分娩舍之地面及其他設備,應打掃清潔並消毒。

(二)母豬預產前二天(懷孕第112天) 宜減少餵料量,供應具輕瀉性飼糧,避免發生便秘現象。

(三)母豬分娩前,頻頻排尿,陰戶流出液體且鬆弛,立臥不安,拱墊料,大多數的經產母豬已開始有乳汁分泌,此時即應備妥仔豬保溫及助產設備。

(四)母豬正常分娩需2~4小時,平均每15~30分鐘娩出一頭,迄胎衣完全排出後始告完畢;胎衣排出後應立即處理,並於分娩結束後以1% KMnO4(過錳酸鉀)或陽性消毒液沖洗母豬陰戶,做產後消毒。分娩過程中若有難產現象,應即行助產。

(五)母豬分娩當天只給清水或餵少量飼料,分娩後二至三天逐漸增加飼料餵量,哺乳母豬每日餵給飼料量約為:2公斤+(0.25公斤×仔豬頭數),飼糧粗蛋白質含量建議為15-16%。

(六)分娩一週內應特別注意防止仔豬被壓死或踐踏,並協助弱小仔豬吮乳。

(七)熱季分娩舍溫度太高時,母豬攝食量將因而降低,可裝置風扇以避免熱緊迫,並注意飼料配方之調整,以期獲得足夠之營養分。

(八)離乳前一天,母豬減少飼料量,離乳當天不餵飼料,以避免離乳後乳房腫脹或發生乳房炎之情形。

 

免疫計畫

  在疫苗免疫接種方面,除遵照「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理」之規定,進行豬瘟及口蹄疫疫苗接種外,並依現況訂定包括豬丹毒、假性狂犬病、萎縮性鼻炎及日本腦炎等數種疫苗之免疫計畫按期接種。以下為本所目前採行之免疫計畫,謹供參考;各養豬場疫苗使用種類,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仍請依個別需要訂定,使用方法可參照疾病防治機關訂定之免疫計畫,或製造廠商產品說明書。

 

豬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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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一次

每年空胎時一次

口蹄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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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四個

月一次

每四個

月一次

豬丹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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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

一次

空胎或

半年一次

假性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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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

一次

懷孕第

90天一次

萎縮性鼻炎

*

 

 

 

 

 

 

 

 

 

 

半年

一次

懷孕第

84天一次

日本腦炎

 

 

 

 

 

 

 

 

 

 

配種前完

1~2

 

 

 

一日齡

三週齡

四週齡

六週齡

七週齡

 

八週齡

九週

十週齡

十二週齡

六月齡

 

 

 

 

自衛防疫措施

養豬場自衛防疫措施之範圍應包括「豬場內外」,並涵蓋豬隻之飼養管理、衛生保健及疾病之預防、治療與控制等。本省位處亞熱帶,屬高溫多濕的海島型氣候,利於病原孳生。且近年來豬隻所發生的疾病,常有混合感染之趨勢,單純地依靠生物製劑或抗(制)菌劑預防、控制或治療疾病,有時可能適得其反,減低豬隻抗病力及培養出具抗藥性之病原。因此,健全的自衛防疫體系及衛生管理措施,以杜絕病原入侵,攸關養豬之成敗。茲將本所現行自衛防疫措施列於後,以供參考:

 一、工作人員確實更換工作衣物,經消毒池進出場區;消毒池採用3﹪鹼片及陽性消毒劑兩者搭配使用,並依其有效性經常更換。

 二、嚴禁車輛進入場區;載運飼料、運輸豬隻及豬舍維修等必須進入場區之車輛,應經由消毒池進入,消毒池之長度至少需在輪胎圓周長之一倍半以上。

 三、非本場人員需進入豬場時,應於場區外更換備妥之防疫衣物並洗手後,經消毒池依規劃路線進出。

 四、上豬台與散裝飼料桶盡可能設在場區外圍,以減少非本場車輛進入場區頻率,並嚴禁司機及隨同人員進入豬舍內。

 五、外購豬隻應隔離飼養檢疫,並實施必要之免疫工作,確定無帶疫病後方可移入一般豬舍。

 六、豬舍保持通風、清潔及乾燥,排水溝保持暢通,以防止蚊蠅孳生。

 七、豬舍及設備之消毒,可分為定期全面消毒及不定期消毒兩種。當豬舍有空欄時,應隨時清洗、消毒以備用。消毒劑之使用,應配合季節、天氣、場合及防治對象,至少準備三種以上不同殺菌對象之消毒劑輪流使用,以避免破壞場內病原生態平衡,使豬場內全部之病原濃度同時降至安全值範圍。

 八、加強野貓、狗及飛鳥驅離工作,定期施放毒餌滅鼠;手飼用之飼料車勿剩餘飼料於其內,或將飼料車加蓋,以杜絕鼠類及飛鳥等進入覓食。

 九、每日早、晚巡視豬舍,及早發現病豬,予以適當處理。

 十、購買疫苗時應注意是否貼有檢驗合格封籤、包裝是否完整及其有效期限,並應冷藏保存;疫苗施打情形需列冊記錄備查。

十一、一般原因死亡豬隻採用焚化、化製、掩埋或投放厭氣發酵槽等方式處理,因病死亡豬隻則應採取焚化或化製方式處理,並列冊記錄備查;無法馬上處理之豬隻屍體,則儲放於密閉容器,避免病原散播。

十二、注意國內外疫情報導,以採取必要之防疫措施。

十三、定期驅除內外寄生蟲:在內寄生蟲方面,通常種公豬每年二次,母豬分娩前一個月驅蟲一次,肉豬於保育豬進入生長豬舍前驅蟲一次;外寄生蟲則配合全場定期消毒,間隔7~10天作複次驅蟲。

十四、病豬採取隔離措施,以防止疫病傳染;治療效果不佳者予以淘汰,以避免疾病擴散。

十五、遇有臨床症狀無法判斷病因時,立即將病材送診斷機構鑑定,以保障豬群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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