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畜牧處  家畜生產科一科長:王忠恕

一 . 前 言

  2008 年 9 月大陸地區發生乳粉攙假三聚氰胺的重大食品衛生事件,肇因於農民在生乳中攙入工業用的三聚氰胺,增加生乳的蛋白質成分,以獲取較高的生乳價格,但卻導致多起消費者腎臟病變與致死的案例,此事件造成了國際間對食用乳製品的大恐慌,進而全面進行乳品的衛生安全總體檢。

  由於我國未實施生乳以蛋白質計價的關係,所有市售鮮乳產品檢測結果均不含三聚氰胺,鮮乳品質獲得消費者的肯定,台灣乳業也得以在此事件中獲取了重大的利益,相對的也讓乳業發展產生了重大的量變與質變。如何讓消費者食用百分之百衛生安全的乳品,是所有酪農與乳廠必須重視的課題。

二 . 鮮乳標章的制度

  在民國 60 至 70 年代期間,農政單位為因應國外低價乳粉的競爭,將國產鮮乳定位為乳業發展的主要產品,但卻導致消費者對乳廠是否用乳粉沖泡混充鮮乳產生疑慮,也成為乳業發展的最大障礙。當時農政單位懸賞 100 萬元以獎勵學術界研發還原乳的檢驗技術,然而歷經 10 年後,雖有多位學者專家開發不同的還原乳檢驗技術,惟鑒於還原乳與鮮乳本質差異不大,多項檢驗技術僅能做二者間定性差異檢測,仍無法準確做好定量分析,殊為可惜。

  既然還原乳檢測技術無法如願研發成功,當時農林廳在消費者與輿論壓力下,於 75 年間構思一套「進出等量、逐一黏貼」替代方案,因而推動鮮乳標章計畫,該計畫的設計係依據乳廠每月收乳量,核發等量的鮮乳標章供乳廠於其所生產的每一個鮮乳產品上黏貼,藉此管制乳廠鮮乳的生產總量,進而防範乳廠不當產製還原乳混充鮮乳販賣情事發生。

  農政單位每年均辦理多項鮮乳標章的宣導活動,加以乳廠亦主動配合參與,消費者對鮮乳有了正確認知,增強對純正國產鮮乳的信心,進而增加市售鮮乳的消費量, 20 多年來鮮乳銷售率由 30% 提升至 85% 以上,喝鮮乳已成為消費者常態的消費習性,此一成果鮮乳標章計畫居功厥偉。

三 . 鮮乳 CAS 的作業情況

  鮮乳標章計畫實施迄今 24 年有餘,然該計畫係規範廠商誠實使用生乳產製鮮乳行為,著眼於量的管制,未將鮮乳產製之衛生品質納入管理機制,與消費者對鮮乳品質的高度要求未盡相符,因此近年來農政單位亟思如何將鮮乳標章計畫做結構上的改革,以符合消費者的需求。

  民國 98 年農政單位遂與酪農及乳廠進行溝通,最後獲致現行的鮮乳標章計畫予以保留不做變革,但將鮮乳增列為優良農產品驗證( CAS )品項,以管理鮮乳生產過程的品質及衛生安全,即採雙標章管理機制的共識,隨即進行相關法令修訂與推動作業時程的規劃工作,茲將現階段相關規劃作業成果說明如下:

 (一)修法作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於 99 年 5 月 3 日完成「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修正公告作業,將乳品列入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之新增品項,以為推動鮮乳 CAS 制度之法源。

  此外,農委會並召開多次產官學界的諮商協調會議,配合訂定「優良農產品乳品項目驗證基準」,以作為推動鮮乳 CAS 的審定規範與作業基準。

  「優良農產品乳品項目驗證基準」係制定乳廠生產鮮乳之相關規範,包括廠區環境、廠房設施、機器設備、器具容器及包裝材質、製程管理、品質管制、衛生管理、運輸管理、管理人員資格及產品抽驗結果等規定,並明定終端鮮乳產品的品質規格及標示規定,其內容包括功能性質、包裝、標示項目、標示方法、禁止標示事項,並詳列各項檢驗項目包括:一般成分、微生物、藥物殘留及污染物等之檢驗方法及標準值,其中污染物部分包括戴奧辛、農藥、黃麴毒素、三聚氰胺及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等,各項檢驗標準均比照國際規範,以做好鮮乳品質與衛生安全的嚴格把關目的。

 (二)選定驗證機構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依據「農產品生產與驗證管理法」第 9 條規定,向農委會申請為優良農產品乳品項目之驗證機構,業經農委會 99 年 6 月 14 日審定通過,目前為唯一辦理乳品驗證機構,並已展開相關受理申請與驗證之實務作業。

 (三)辦理驗證宣導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透過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協助,自 99 年 7 月起陸續辦理 4 場鮮乳 CAS 驗證宣導工作,向會員廠宣導如何申請 CAS 鮮乳驗證作業,並提供有申請意願乳廠諮詢服務,此外為鼓勵乳廠積極申請鮮乳 CAS 驗證,同意經衛生署審定合格之食品良好作業規範( FGMP )之乳廠,得免辦理現場評核作業,以簡化及縮短驗證審定作業流程。

 (四)受理及辦理驗證作業

  經過 4 場次之驗證宣導工作後,已有有近 7 成參加鮮乳標章的乳廠願意申請鮮乳 CAS 的驗證,其收乳量達 93% 以上,中央畜產會已開始受理乳廠之申請認證及實務評核工作,預估 99 年底將會有 7 家乳廠通過鮮乳 CAS 驗證, 100 年將有 14 家以上乳廠完成驗證,屆期預估每年的 CAS 鮮乳產值將可達 80 億元以上。

四 . 結 語

  鮮乳標章計畫實施迄今逾 24 年,除可規範乳廠誠實產製鮮乳行為及確保消費者權益外,並能保障酪農生產之生乳出路,對國內乳業發展自有其正面效應,但隨著國際乳業環境的變遷與消費者對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視,鮮乳標章計畫亦應與時俱進,做必要的變革,保留鮮乳標章計畫並增加鮮乳 CAS 制度,不啻為一兼顧鮮乳量與質管制的兩全其美的作法,此一制度業獲產官學界共識,將持續推動 3 年,屆期後將視執行成果與當時乳業環境,再行檢討是否將雙標章整合為單一標章計畫,並期許此一新制度能達成「鮮乳雙標章、質量雙保障」之目的。

本文摘錄自農政與農情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