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請酪農朋友深入了解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100年5月13日來函,中豬會連字第109號   承辦人:張生金

  有關100年度「畜牧業搭排補助計畫」補助各縣農田水利會轄區內畜牧場半數搭排費,憑100年已向各縣農田水利會繳費收據(正本)在期限內,向本會各縣市協會提出申請登記補助相關事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0年5月17日來函,農牧字第1000040365號   承辦人:溫永昌

  端午節向為國內肉品消費旺季,為防範斃死畜禽非法流用情事發生,請依法妥適處理斃死畜禽,切勿任意棄置,以避免遭非法流用,影響產業形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0年5月18日來函,農牧字第1000040369號   承辦人:溫永昌

  為防範斃死畜禽非法流供食用,請依說明配合辦理。

說 明:

  近日國內發生畜牧場未依規定填寫斃死畜禽處理紀錄,除應確實填具委託化製三聯單與紀錄簿外,亦應將斃死畜禽妥適貯存於場內等待集運,切勿任意棄置於場外,如有違反規定應即依法查處並函報本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0月5月26日來函,防檢一字第1001473372號

  本局經評估脫氧羥四環素藥品之牛、豬、家禽類等肌肉殘留容許量為0.1ppm,請畜牧產業與畜禽屠宰產業遵循。

說 明:

  案經本局評估動物用藥品技術資料,參查歐盟、中國大陸等地區本藥品食品殘留容許量為0.1ppm,以及衛生署100年4月13日署授食字1001300982號令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本藥品魚肌肉殘留容許量為0.01ppm等,綜合建議牛、豬、家禽類等肌肉殘留容許量為0.1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