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請酪農朋友深入了解

 

行政院農業委員,101年6月7日來函,農牧字第1010041447號  承辦人:溫永昌

  端午節向為國內肉品消費旺季 ,為防範斃死畜禽非法流用情事發生,請加強輔導所屬會員依法妥適處理斃死畜禽,切勿任意棄置,以避免遭非 流流用-影響產業形象 。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101年6月13日來函 ,中畜畜字第101002568號  承辦人:吳俊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委託本會共探配送之口蹄疫疫苗 自本(101)年 6 月起農民自付費用調整為每劑 10.4元,請轉知所轄農民。

說 明:

  自本年6月起口蹄疫疫苗費補助 ,改為每劑補助2元至本年12月底止,原本會暫定每劑收取12.4元之農民疫苗自付費用調整為每劑10.4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1年6月11日來函 , 農牧字第1011473809號  承辦人:林念農

  有關口蹄疫疫苗補助相關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轉知所轄(屬)偶蹄類動物飼養戶。

說 明:

  經評估檢討現行口蹄疫防疫及衡量豬價現況,自本 (101 )年 6 月起口蹄疫 疫苗補助延長至本年12月底止,惟每劑改為補助2元,其後即停止該疫苗補助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1年7月5日來函 ,農牧字第1010041569號  承辦人:周文玲

  為落實人遷居宰、確保動物福利,於進行牛隻屠宰作業時務必遵循「動物保護法」及「禽畜屠宰準則」。

說 明:

 一、

「動物保護法」第 6 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叉第1 0條第 5款規定略以:「於屠宰場內,經濟動物未經人道昏厥,不得予以灌水、灌食、細綁、拋投、丟擲、切割及放血。」復於 97年 9月25日配套增訂「畜禽人道屠宰準則」,就屠宰流程自卸載、繫留、驅趕、保定、致昏及放血等作業之應遵行人道管理事項進行規範,違反前開規定之行為人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之罰鍰,若5年內犯行2次以上者,最重可處1年以下之刑罰。

 二、

為防範動物受虐情事再次發生,請會員應遵循「動物保護法」及「畜禽人道屠宰準則」相關規定,重視動物福利,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