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請酪農朋友深入了解

 行政院農業費員會101年9月10日來函,農牧字第1010124538號   承辦人:岳佩瑩
  「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所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業經行政院衛生署於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以署授食字第1011302828號公告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1年9月12日生效,茲檢送公告影本1份。

說 明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1年9月6日署授食字第1011302833號函辦理。

備註:如需發布令影本可致電或親赴本會另行索取。

行政院農業委員動植物防疫機疫局,101 年9月18日來函,防檢一字第1011475025號     承辦人林念農

  據聞本 (101)年9月12日中國大陸西萬林芝地區波密縣八蓋鄉木玉村發生豬、牛O型口蹄疫疫情,為避免病毒傳入,危害畜牧產業,務請酪農朋友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 明

一、

切勿前往中國大陸地區或其他疫區國家之牛、羊及豬等飼養場所參觀,並勿安排大陸地區人士參訪圍內畜牧場、肉品市場、屠宰場及肉品加工廠等場所。

二、

落實門禁管制、人車進出、畜牧場消毒及偶蹄類動物口蹄疫疫苗注射等生物安全措施,並加強場內動物健康情形訪視,如發現疑似病例或疫情,應依規定儘速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

三、

最近曾赴中國大陸地區或其他疫區國家偶蹄類動物飼養場所之人員,返國後除應沐浴、更換衣鞋及徹底消毒外,應於1週後始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以確保所飼養動物之健康及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