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環保署本年度將加強稽查國內嚴重汙染河段前10%以上的河川區域上游畜牧業者,請各縣市酪農朋友加強改善及正常操作廢水處理。

【說明】

 

一、

依據106年5月3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電子文件辦理。

二、

環保署水保處表示常有投機業者利用大雨過後偷排或繞流污水,造成河川嚴重污染,爰請以下地區之酪農加強改善及正常操作廢水處理,地區如下 :宜蘭員山宜蘭溪、雲林(崙背、麥寮)新虎尾溪、雲林(西螺、二崙)濁水溪、嘉義北港溪、高雄岡山阿公店溪、內門二仁溪、台南柳營急水溪、屏東新埤東港溪。

三、

水污染防治法於今(106)年2月4日修正,對繞流排版、稀釋偷排廢污水或放流水超標等違法行為加重處罰,罰款上限從600萬元提高為2000萬元,並加重負責人及監督策劃人員刑責。

四、

環保署也重申執法決心表示,污染查緝不會有假期,也不會中斷,不論是夜間或假日都將不定期執行擴大稽查勤務,也再次 呼籲業者,如偷排廢水經查獲第2次違規或放流水質不佳一年內經查獲3次,將移請農業處撤銷牧場登記證,以遏止嚴重污染情形,請酪農朋友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