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防疫檢疫的現況與展望(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動物防疫組組長 陳 雨 新

 (接上期)

2. 加強宣導教育及訓練
  除定期加強動物防疫人員及獸醫之專業訓練外,亦利用電視、廣播及報章雜誌等媒體進行宣導,凝聚各界對撲滅豬瘟及口蹄疫之決心,宣導對象除農民及獸醫外,亦包括與農民接觸頻繁之藥商、飼料廠等從業人員,並著手建立種子講師制度,將撲滅計畫期程及各項農民應配合事項,正確無誤的傳達至畜牧產業每一個階層。
3. 落實全面預防注射
  督促所有養畜戶依「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須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之規定,確實做好預防注射及自衛防疫措施,並按月填交使用疫苗報告表,對未配合者,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罰。規劃推動「口蹄疫疫苗購買證明票」制度,以一劑疫苗發給一張證明票的方式,加強預防注射管理。
4. 落實疫情通報體系及疫情處理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獎勵豬隻豬瘟及口蹄疫預防注射、疫情通報及檢舉實施要點」規定,以獎勵主動、嚴懲不法等方式,雙管齊下落實疫情通報。另對於疑似豬瘟及口蹄疫病例必須迅速診斷,迅速處理,以防止疫情之擴散。
5. 成立跨部會撲滅小組
  要撲滅口蹄疫,單靠農政單位的力量和資源是不夠的,因此,農委會特別邀集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新聞局、環保署、海岸巡防署及學者專家等成立「跨部會撲滅口蹄疫及防範重要動物傳染病入侵因應小組」,以整合各部會力量,加速推動口蹄疫撲滅計畫,此外,該小組對於防範國外惡性動物傳染病的入侵亦扮演分工協調的角色,以牛海綿狀腦病為例,就是該小組目前積極協調防範的疾病之一。該小組將視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會議,建立起政府部門間良好的溝通管道,共同為撲滅口蹄疫及防範動物傳染病入侵而努力。
6. 其他配套措施
  包括加強家畜(肉品)市場之環境消毒,及拍賣偶蹄類動物之免疫證明書收取查核、流向管理、疫情通報等各項措施。監測偶蹄類動物血清中和抗體、非結構蛋白抗體等,以了解預防注射情形並篩檢可疑病例。加入口蹄疫抗原銀行並儲備疫苗以備緊急防疫之用。此外,本會防檢局將擬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口蹄疫防疫績效指標,並訂定獎懲要點,加速推動各項相關措施,俾按期程達成計畫目標。
  除了前述具體的撲滅計畫外,為有效防止動物傳染病之發生、傳染及蔓延,尚需加強下列工作:
1.輔導畜牧業者強化自衛防疫措施,以提昇防疫能力及水準。
2.強化獸醫診療體系與獸醫師在職訓練,以提昇疾病檢診服務之功能。
3.強化動物疫情之蒐集、監控、預警及通報系統,期能儘早發現並控制疫情。
4.推動重要動物疾病之防治計畫。
5.針對國內動物疫情現況開發疫苗及診斷試劑,以利動物傳染病之防治與撲滅工作。
6.加強動物疫病診斷技術之應用,疫病監測及防疫新技術之研究。

(四)改善流浪犬收容管理

  本局自從於八十七年八月一日成立接辦流浪犬處理以來,即積極規劃與推動各項措施,也獲得了一定的成果,我們將針對現有缺失或不足的地方,加強改善工作,並督導地方政府共同加強相關工作,以展現出具體的成效:

1. 充實人力
  由於各地區承辦收容所業務之相關人力普遍呈現不足,除要求地方政府編列經費僱用適當人員之外,在設施及管理逐步改善之下,進一步協助縣市政府進用志工人員,或者與民間團體合作,維持及強化收容所之順利運作。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如台中市、高雄市等亦逐步引進志工,並與民間團體進行合作,共同推動認領養業務及教育宣導工作。
2. 妥善規劃動物收容處所之設置
  繼續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根據轄區人口、犬隻數量、民眾申訴案件多寡、民眾飼養型態、管理人力及經費妥為規劃流浪犬收容處所之設置數目及地點,並作整體規劃,以提昇管理品質。
3. 加強推動認領養流浪犬工作
  繼續協助地方政府加強流浪犬之認領養工作,並配合農委會建置之協尋資訊系統,及收容所相關軟硬體之配置,加強犬隻協尋工作,幫助更多遺失、走失犬隻重回主人懷抱。另外,除了提昇認養數量之外,將再加強認領前之篩選及認領後之追蹤,進一步提昇認領養品質。
4. 加強教育宣導工作
  教育宣導是非常重要的,本局將會持續透過媒體或活動等方式,以理性及感性方式加強宣導工作,並深入校園,使民眾對飼養動物有正確的認知及愛護動物的觀念,從觀念的建立逐步減少流浪犬的產生。

(續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