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籲 請
公告列管事業依期限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二)

有專用之清理計畫書格式嗎?

  「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格式及應載明事項」,依行業特性明訂十種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格式及異動申請書<SU0>,請選擇適用之格式及異動申請書,參考例填報,例印二份用印送審。

至何處填報送審或查詢疑問?

  請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連線申報系統(網址:http://waste.epa.gov.tw)清理計畫書申報介面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異動申請書,列印二份用印送審查機關審查,並繳納審查費。

  同時可經由該申報系統瞭解相關公告規定、各批送審期之期程與地點、原物料、廢物、製程式碼查詢、檢具指引、問答集等;若對相關規定仍有疑問,亦可洽詢該署0800-059777免付費諮專線或以電子信箱(iwcc@sun.epa.gov.tw)詢問。

不檢具會遭處分嗎?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規定,事業未依公告規定期限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如屬一般事業廢棄物將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將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時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於何種狀況下需辦理異動?

一、 基本資料、原物料、產品或營運資料異動或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新增或改變,而未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者。
二、 改變事業於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之廢棄物清理計畫。
三、 改變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

於何種狀況下需辦理變更?

一、 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
二、 新增或改變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或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或營運擴增及其他改變,足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者。

已提出上網申報解除列管,還需辦理來具清理計計畫書解除列管嗎?

  如已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環保局)提出上網申報之解除列管,已經核准者,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尚未經核准者,暫可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亦不需再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環保局)申請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解除列管,惟如經所在地縣市政府(環保局)現勘後認不符解除列管者,仍需依規定上網申報及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

審查費要繳多少?

一、 請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規定,繳納審查費(新臺幣1500∼9500元):
 (一)新設、補提、新提:依產出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種類數計算審查費繳納。
 (二)變更:依變更後產出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種類數計算審查費繳納。
 (三)重提、異動、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免繳納審查費。
二、 如何判定產出之廢棄物應以一般或有害廢棄物繳納審查費?
 (一)依廢棄物代碼判定:
 ※一般事業廢棄物:<SU0>廢棄物代碼為D、E-01(非境外處理)、R類。
 □有害事業廢棄物:<SU0>A、B、C、E-01(境外處理)、E-02、E-3、R-25類。
 (二)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判定。

有辦理說明會嗎?

  自91年12月起依公告既設事業分三批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期程,分三批次連續於各地區辦理宣導說明會。

說明會辦理:

第一批:91年12月至92年1月。  第二批:92年6至7月。  第三批:92年12月至9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