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牛、羊生產目標

 〈本刊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於92.10.13農中畜四字第○九二一○八○三三九號函:九十三
年牛羊生產目標會議紀錄如下:一、本會為事權統一及基於業務分工原則,自本(九十二)年十月份起原畜
牧處之草食家畜業務全部移由本辦公室主政,爾後相關草食家畜業務統一以本辦公室為對應窗口,請各縣
市政府及產業團體配合辦理。

二、九十三年牛羊生產目標如下:

(一) 各縣市政府擬報總生乳生產量為三五三、九二五 公噸(預估繳交乳品工廠量三五○、九三三公噸自產自銷二、三七三公噸、散戶量六一九公噸)。
(二) 各乳品工廠預估收購生乳量為三一一、五六二公 噸。
(三) 中央畜產會擬報散戶生乳量為六一九公噸。
(四) 各縣市政府擬報繳交乳品工廠生乳量三五○、九 三三公噸,與各乳品工廠預估收購生乳量為三一
一、五六二公噸,差異為三九、三七一公噸。
(五) 決議:

1.

考量國內整體經濟情況尚未明顯好轉,以及明(九 十三)年進口液態乳配額量的增加,酪農生乳生產量並無成長空間,因此,九十三年牛乳生產目標訂 為三二五、○○○公噸。各縣市九十三年牛乳生產目標及各乳廠收購目標照案通過,如附表。
2. 為求秩序產銷,請各縣市政府積極輔導酪農與乳品 工廠依前開生產目標落實契約產銷,現階段乳量生產增減幅度以不超過生產目標的五%為原則,超過 五%部份,除特殊情形外,併予納入九十四年生產目標中考量。
3. 請中央畜產會就調撥散戶生乳量部分,邀集相關廠 農協調調撥契約事宜。
4. 九十三年肉牛供應屠宰頭數目標照案通過訂為二四 、○○○頭,如附表。

 

 

鮮乳燜雞塊食譜 (6人份)                熱量:243 大卡/每人份

材料 數量 材料 數量 調味料A 數量 調 味 料 數量
全雞腿 2支 青江菜 10顆 麵粉 一大匙 B 1/2小匙
洋芋 1粒 蒜頭 5粒 1/4小匙 味精 1/2小匙
紅蘿蔔 1/2條 椰漿 一大匙 味精 1/2小匙 咖哩 1/4小匙
洋蔥 1/2粒 鮮牛奶 1杯 太白粉 1大匙 C 太白粉 1大匙

 


1、 全雞腿剁塊,用調味料A醃30分鐘;洋芋、紅蘿蔔切成橄欖球型;洋蔥切碎; 蒜頭切泥;青江菜去除老莖,修9cm長,川燙,略炒。
2、 熱鍋,入油炸熟雞塊及洋芋、紅蘿蔔,備用。
3、 淨鍋,入油爆香蒜、洋蔥、咖哩,以小火炒香,再放入雞塊同炒,入高湯燒煮 10分鐘,再放入洋芋及紅蘿蔔,繼續燜8分鐘後入調味料B。
4、 煮熟後下鮮奶、椰漿,以調味料C芶芡裝盤,再用青江菜圍邊即可。




事項


1、

雞塊不宜剁大塊,會不容易熟,炸過後更有油香味道。
2、 洋芋與紅蘿蔔炸過後比較能成形,沒炸過煮時比較會爛掉成糊漿。

九十三年各縣市政府牛、羊生產目標

     項目
縣市別
生牛乳生產量 (公噸) 肉牛供應屠宰 頭數(頭)
總合計 325,000 24,000
臺北市 180 -
高雄市 120 50
福建省合計 170 420
金門縣 170 420
連江縣 - -
臺灣省合計 324,530 23,530
臺北縣 4,480 270
宜蘭縣 - 20
桃園縣 16,060 1,770
新竹縣 6,100 220
苗栗縣 10,400 250
臺中縣 6,100 200
彰化縣 59,830 480
南投縣 3,950 330
雲林縣 42,000 2,400
嘉義縣 20,500 830
臺南縣 65,500 8,500
高雄縣 22,000 1,100
屏東縣 51,650 4,950
臺東縣 4,000 820
花蓮縣 5,800 450
澎湖縣 - 540
基隆市 - -
新竹市 900 20
臺中市 560 10
嘉義市 500 70
臺南市 4,200 300

九十三年各乳廠生牛乳量收購目標及散戶生乳調撥量

      項目
工廠別
生牛乳生產量 (公噸) 調撥散戶 生乳量
總 計 325,000 619
味 全 97,000 270
光 泉 90,000 180
統 一 70,500 140
佳格(含佳乳) 11,000 29
養樂多 8,800 -
竹 臨 2,800 -
台灣省農會 6,500 -
苗栗縣農會 5,300 -
雲林科技公司 5,900 -
東 海 6,400 -
初鹿牧場 4,000 -
義 美 3,800 -
黑 松 750 -
理 智 950 -
大 成 1,100 -
銘 祥 97 -
國 信 560 -
愛如蜜 110 -
外 埔 400 -
隆 昌 220 -
冠 欣 120 -
台灣農民 900 -
高大牧場 1,980 -
高雄牧場 1,800 -
四 方 1,000 -
日 光 360 -
施 千 280 -
自產自銷 2,373 -


大陸西藏地區發生動物傳染病「五號病」

 〈本刊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92.9.23防檢一字第○九二一四一七六七五號函,各單位如下:

一、消息指出大陸西藏地區發生動物傳染疾病「五號病」,類似「非典型肺炎」,本病每年於該地區均有發生,惟本(九十二)年傳染範圍擴大,且牛、羊大量死亡。據聞本病係人畜共通傳染病,雖尚無人類感染之疫情,惟為避免本病傳入我國而影響國民健康及畜牧產業發展,請提高警覺並加強防範,及督導轄區畜牧場落實消毒與人車管制等自衛防疫措施;如發現疑似疫情時,並應依法通報。

二、本案消息來源並未指出本病正確病名及詳細臨床症狀,惟指出本病為該地區之常在病,就症狀推測,應以呼吸道症狀為主,是否為病原變異而致病原性增強,致引發動物大量死亡及感染人類,或為新型病原所引發之疫病,俟有近一步消息,將另行函知貴所等相關機關。

三、為落實動物防疫工作,避免大陸疫病入侵我國而影響國民健康及畜牧產業發展,請加強宣導農民勿參訪大陸地區之畜牧場及接觸動物,並避免接受大陸地區人士參訪畜牧場。另請貴所提高警覺並加強執行相關防範措施,及督導轄區畜牧場落實消毒與人車管制等自衛防疫措施,如貴轄內畜牧場發現疑似病例時,應依法儘速通報,並啟動相關防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