酪農夏季防疫摘要

  【本刊訊】94年5月11日黃理事長暨黃秘書長赴南園休閒農場參加94年度第一次草食動物防疫業務聯繫會議,會議由行政院動檢局黃組長國青及柯所長尚余共同主持。會中重要事項節錄如下,供酪農朋友參考:

一、

結核病防治部分:

(一)

動物疾病監測資訊管理系統 (web版)(網址:http:203.67.133.251)已建構完成為正確統計各種草食動物防疫資訊,請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確實於每月十日前將上個月各項執行成果輸入系統(如在養頭數、結核病、布氏桿菌病相關資訊、口蹄疫預防注射資料及結核病污染牧場資料異動等)。結核病檢驗日程表部分亦請直接輸入電腦系統,以落實電腦傳輸作業之功能,對於動物疾病監測資訊管理系統之使用,本局將列為重點查核項目。

(二)

依「強化畜禽水產動物疾病防治」計畫規定,對於TB污染場除應每月定期訪視兩次,並將清查情形報防疫檢疫局備查外,動物防疫人員亦應不定期訪查其自衛防疫執行情形。如該場尚未經烙印之牛隻或未釘掛標示、刺青之動物,應即時補正,並建檔管理。動物防疫人員應將建檔資料及TBBR相關檢驗措施,登載於防檢局之「動物疾病監測資料系統」中備查。建檔應將該場經買入、賣出新生、死亡、淘汰、烙印、標示(耳標)等資料,輸入該系統。飼主如賣出動物時,應將移動情形函知該轄動物防疫機關知照,並副知防檢局。上開規定,請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落實執行。

(三)

為實牛、羊籍管理,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於TB-BR檢驗前應落實清補正,對於烙印或刺青如有辦識不清者,應重新補正。

二、

口蹄疫防治部分:

為了解口蹄疫防疫執行成效,本局已執行口蹄疫中和(SN)抗體及非結構蛋白(NSP)抗體監測多年,除監測SN偏低者應補強注射一劑疫苗外,檢出NSP抗體陽性者並依規定辦理陽性動物及其飼養場之處理及追蹤原則如下:

(1)陽性場須執行移動管制二週,期間並須經觀察無臨床病例出現,且完成陽性動物淘汰屠宰及採集該場動物血清送驗口蹄疫非結構蛋白抗體及中和抗體變變化情形後,始得解除移動管制。(2)全場進行消毒。(3)全場偶蹄類動物應補強注射口蹄疫疫苗。(4)為降低風險及儘速清除病毒,陽性動物應即淘汰屠宰,並由動物防疫機關派員監宰、採樣送檢,及輔導持續追蹤該場疫情暨落實自衛防疫。(5)陽性場應進行病學及動物異動情形之查訪及追蹤。(6)應先依規定頭數採集該場牛隻或羊隻血清檢測口蹄疫非構蛋白抗體及中和抗體變化情形,其後每三個月持續採樣監測,如檢驗結果仍有牛隻或羊隻呈口蹄疫非結構蛋白抗體陽性反應,則依上開原則持續採樣;如檢驗結果均呈口蹄疫非結構蛋白抗體陽性反應,則依上開原則持續採樣;如檢驗結果均呈口蹄疫非結構蛋白抗體陰性反應,則採三○頭年齡在六個月以上牛隻或羊隻血清,至連續兩次檢測皆為正常時為止。

三、

牛流行熱防治:

(一)

牛流行熱發生與牛群抗體分布及吸血昆蟲數量消長有關,目前國內牛流行熱疫苗施打適期已提前於一月及六月,為防範本病流行,請加強輔導養牛戶落實疫苗注射,並請各動物防疫機關加強輔導養牛戶依上開免疫時機為牛隻完成疫苗注射及作好環境清潔、疏通溝渠及撲滅蚊蟲等工作,以降低本病發生機率。

(二)

牛流行熱主要籍吸血昆蟲如蚊子或糠蠓傳染,本局已於去年研擬糠蚊防治參考策略分供各動物防疫機關參考,爰請君強輔導轄內各養牛戶依前述策輔導畜牧場加強環境衛生工作,疏通溝渠,並配合每週三之全國偶蹄類動物畜牧場庂同步消毒日,共同撲滅蚊蟲等各項自衛防疫工作,以有效減少吸血昆蟲數量,避免發生本病而造成養牛之經濟損失。

最後慎重提醒酪農朋友兩點:

(1)牛流行熱疫苗施打適期已提前於一月及六月,為防範本病流行,請酪農戶落實疫苗注射。

(2)每週三為全國消毒日,全國酪農皆在星期二同步實施全面消毒,可加強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