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加入WTO乳牛產業因應對策」

修正案,已送農委會畜牧處卓處。

  資料:農委會中部辦公室 莊金谷

  八十九年七月十三日由農委會中部辦公室第四科邀請台灣大學、中興大學、嘉義大學、明新科技大學等多位學者,及經濟部工業局、國貿局,

桃園、彰化、雲林、台南、屏東、花蓮等縣政府,中央畜產會,乳品工會,乳業協會,酪農協會,以及農委會畜牧處、企劃處、國合會、防疫局、畜試所及新竹分所等多位專家代表,共同研商「加入WTO乳牛產業因應對策」,會中決議本案修正摘要如下:

加入WTO乳牛產業因應對策

一、加入WTO之影響評估

(一)由於國內生產環境及穀物、牧草依賴進口等之不利條件,國產生乳成本較高,生乳收乳價平均每公斤達21元,乳業先進國家歐美及澳洲僅約10元,紐西蘭則更低約7元。

(二)液態乳開放進口,第一年關稅配額約1萬公噸,逐年增加至2004年之至少2萬公噸,如估海運及通關時間計一週或以上,故鮮乳進口可能性較低,但由於價差較大,進口保久乳可能取代國產保久乳及部分鮮乳市場。另一方面,配額外關稅雖高,惟逐年降低,且紐、澳牛乳生產成本較低,如以強勁行銷手法將會攻佔我國部分鮮乳市場,估計年亦可達2萬公噸,國產鮮乳市場占有率將由88年之22.95%降低為21.9%。

二、加入WTO之貿易因應對策

入會後諮商結果

(一)液態乳

  1. 採關稅配額方式進口;以1990至1992年為基期年,國內鮮乳其基準消費量為236,648公噸。
  2. 配額量第1年為國內消費量之4.5%,即10,649公噸,第6年為國內消費量之9%,即21,298公噸。
  3. 配額內稅率為15%。
  4. 配額外採從量稅,第1年每公斤課徵18.4元,至2004年降低為每公斤15.6元)。
  5. 可採用特別防衛措施(SSG)。
  6. 可採標售制度之配額管理方式。

(二)其他乳製品

  1. 奶粉:食用奶粉入會稅率自現行15%降至12.5%,第6年降至10%。
  2. 乳酪及乾酪:入會後稅率自現行10%及15%降至5%。
  3. 凝態發酵乳:入會後稅率自現行32.5%降至15%。
  4. 加糖煉乳:入會後全面開放,稅率自現行40%先提高至50%,2004年時回降為30%。
  5. 無糖煉乳及乳水:於入會後稅率自40%及35%均降為20%。

三、產業調整策略

策略一:生產調整策略

(一)調整生產結構與降低成本

  1. 鼓勵有意願繼續經營之酪農合併或適度調整飼養頭數至適當經營規模及採用自動化作業以減少人工費用。
  2. 鼓勵淘汰劣質、低生產力之乳牛(年生乳產量4,500公斤以下、體細胞數每西西80萬以上),提升牛群中泌乳牛比例,使泌乳牛群佔總牛群50%以上。
  3. 加強輔導辦理乳牛群性能改良計畫,並配合登錄計畫,改善牛群生產效率及生乳品質。
  4. 加強生產技術、人工授精、胚胎移置及牛隻護蹄之輔導及教育訓練,提升經營效率。
  5. 輔導酪農建立牧場企業經營管理制度。
  6. 輔導合作社專業集中飼養淘汰牛及乳仔公牛,降低生產成本。
  7. 選育及推廣優良牧草品種,提高芻料之品質及產量。
  8. 發展牧草栽培管理及收穫調製技術,並強化國產芻料之供銷管道,輔導牧草合作社、代耕中心與酪農產銷班以契作方式生產芻料,提高收穫後之品質,降低生產成本。
  9. 輔導全面使用完全平衡日糧(TMR)及青貯料供應,以改善生乳品質、乳量及減少飼料費用。

(二)提升乳品品質,強化競爭力

  1. 改善生乳擠乳、儲乳及集運設備並縮短集運時間,確保國產生乳品質及新鮮特性。
  2. 加強牛隻防疫及預防乳房炎,確保國產生乳品質。
  3. 加強乳品藥物殘留之監控及防範,以提升生乳及乳品品質。
  4. 促請乳品工廠參加GMP、ISO、品牌認證及實施HACCP制度,以提升國內乳品工廠形象及產品品質。

(三)輔導產業團體發揮功能

  1. 輔導酪農依畜牧法加入產業團體。
  2. 加強乳品公會、酪農協會及乳業協會建立資訊及產銷調節之能力,以提升產業之因應及競爭力。
  3. 強化酪農產銷班之功能,建立廠農衛星牧場制度,依據市場導向調整產銷量,以穩定生產。
  4. 由中央畜產會蒐集國內外乳業產銷資訊,並予以分析建檔,建立預警制度,並視國內乳品市場供需做適當之產銷調節。
  5. 依照農業發展條例第24條規定,輔導產業團體設置乳業發展基金。
  6. 鼓勵酪農協會、乳業協會及產銷班等團體組織共同採購生產資材,以降低生產成本。
  7. 請產業團體或業者參與進口配額標售。

策略二:行銷調整策略

(一)加強市場消費調查,以利行銷策略之應用。

(二)加強推廣鮮乳標章強化認證,以區隔鮮乳與保久乳市場,強化國產乳品消費者信心。

(三)加強宣導國產乳品特色並辦理推廣促銷。

(四)輔導乳廠開發多種口味乳製品,如適合國人之特殊口味調味乳及活菌發酵乳,以掌握國產品之市場佔有率,提升產品附加價值並解決剩餘乳問題。

(五)輔導廠農合作提高生乳品質,生產高溫短時間HTST殺菌乳,區隔使用超高溫UHT滅菌之保久乳,建立特色,提高競爭力。

(六)開拓機關學校、軍隊等團體及大消費團體鮮乳銷售通路。

(七)建議各乳品廠商依不同鮮乳品級妥適調整價格。

策略三:資源調整策略

研商農地有效利用,種植芻料作物,充分供應酪農所需:

(一)研商配合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推廣種植青割玉米、蘇丹草、埃及三葉草等高品質芻料作物,充分供應草食動物生產所需之芻料來源,並提高農地之利用效率。

(二)鼓勵農民轉種植高品質芻料作物,並輔導與酪農簽約契作生產。

策略四:防疫檢疫策略

(一)請防檢局在機場、港口等進口地點,加強辦理檢疫工作。

(二)請海巡署、海關及警政等單位加強查緝走私;鼓勵民眾踴躍檢舉走私,以防範境外疫病入侵。

(三)加強防疫措施:

  1. 對畜牧業者宣導正確之防疫觀念。
  2. 落實畜牧場自衛防疫工作,加強飼養場所與設備消毒、飼養環境改善及病媒的驅除工作。
  3. 確實掌握國內草食動物疫病發生狀況,有效加以控制並積極清除國內既有之動物傳染病。
  4. 監測海外惡性動物傳染病,阻絕疾病入侵國內。
  5. 加強市售動物用藥品品質抽驗及查緝取締非法動物藥品。

策略五:農民福利措施

(一)低利貸款資金

繼續辦理加強農村建設「改善酪農經營貸款」,提供提升經營效率所需資金。

(二)國內牛產業之產品如因進口而遭受損害或有損害之虞時,依據「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辦理救助,主要措施包括:

  1. 補助有關產品之分級、收購、加工、運輸、儲存、銷售、廢棄或銷燬。
  2. 補助調節生產、輔導生產者轉作、轉業或職業訓練及其他產業調整措施。
  3. 補助建設相關之農產品產銷公共設施。
  4. 世界貿易組織農業協定所規範之直接給付措施。
  5. 其他世界貿易組織可豁免之救助措施。

(三)協助因加入WTO致無法繼續經營之農民轉業

  1. 依據農業發展條例擴大辦理農民第二專長轉業訓練,將辦理符合農民轉業意願及不同年齡層之各項轉業訓練。
  2. 鼓勵食品加工業、生鮮農產品流通及處理業及園藝作物生產等與農業相關及需要勞力之產業,優先僱用轉業農民。
  3. 辦理離牧計畫輔導酪農離業。

策略六:建立公平競爭環境

(一)建請修改鮮乳、調味乳及發酵乳等中國國家標準。

(二)建請學術研究單位研發還原乳檢測方法。

(三)請衛生署等機關加強進口乳品銷售流程之抽查及管理。

(四)請衛生署加強市售乳品抽驗、產品原料與中文標示、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等。

(五)請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協助蒐集主要進口國之國內乳品資訊,供必要時實施反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