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 協 活 動 園 地

•乳協 陳榮泰•

  理監事會議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於90.3.29假台中市中港路東海漁村餐廳召開「第四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由邱理事長仕炎主持,會中除致贈「酪農之光」紀念牌予九十年榮獲神農獎得主林金章先生及鄭瑞福先生外,並祝賀林金章先生榮任瑞穗鄉農會理事長。本次會議報告及討論決議事項摘要於下:(詳細會議紀錄請見www.angrin.tlri.gov.tw網站「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欄)

一、報告事項及辦理情形-

(一) 上次(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結議辦理情形:
1. 乳業管理規則廢止後,產業因應措施已建請經濟部工業局速協調立法院通過工廠輔導法,並請本協會理監事動員選區立法委員協助支持。該法案已於90.3.14總統明令公布。
2. 本協會與中華民國酪農協會整合案,經修改乳協部份章程,報奉內政部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三五一六號函核備,增列理事六名、監事二名。乳協擬設置酪農事務委員會,專司有關酪農事務。
3. 設置養牛產業基金,以廣設養牛公共材,包括籌設中央測乳中心(DHI),溫體牛肉市場(拍賣、屠宰)及牧草處理中心等。建請農政相關單位召開會議、協商籌措基金事宜。中央畜產會於90.1.11召開「乳業發展服務基金籌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乳業發展服務基金之管理及運作要點」草案(刊登於90.2.15四十一期酪農天地)。
(二) 國產牛乳自九十年元月起部分工廠發生產銷失衡、亮起紅燈,所幸在農委會中部辦公室、中央畜產會、相關縣政府(彰化、苗栗)、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酪農協會、台灣省農會等有關單位的協調下,終於化險為夷,剩餘乳約12,000公噸暫時找到友廠的支援。
(三) 協助中央畜產會於89.12.20籌開二○○○年畜產大會,從養牛分組預備會議至大會,本會全程參與處理相關會議事務,理事長更膺擔重任,與農委會陳技監幸浩為分組會議召集人及大會共同主席,通過十大產業發展方向規畫。
(四) 九十年起施行DHI改進方案,因政府補助經費縮減,調整酪農收費為全測四十元、自測二十元,工作人員薪資改為按件計酬,每頭三十五元,經於90.3.21假新竹分所召開DHI工作檢討會,施行二個月後,工作量平均每月測14,984頭與八十九年比較差異不大,工作尚稱順利。
(五) 協助彰化銀行山酪農,向彰化銀行洽商,其出租地同意比照國有出租地方式辦理,串聯豬雞產業團體具函彰化銀行總行辦理,本案案尚在辦理中。
(六) 自九十年起辦理狂牛病、口蹄疫防疫宣導會,現已辦理三場次,預定辦理十一場次,將巡迴全省陸續辦理,敬請各位理監事於就近擇適當場次參加,並轉知酪農踴躍參加。
(七) 宣導酪農配合辦理優良乳牛牧場認証,訂定認証辦法,供酪農自願申請,聘請專家學者評鑑,評鑑結果分級頒發優良乳牛牧場,以提升乳牛牧場經營效率與形象。
(八) 酪農協會鑒於乳廠收乳配額制,鼓勵多夏乳、少冬乳,極力爭取自紐澳地區進口乳牛一千頭,增加夏乳量一案,經農委會90.2.27召開第一次會議,中央畜產會於三月召開第二、三次會議,邀集產、官、學代表,先後三次協商結果,以現階段國內仍有冬季乳量過剩之困境及疫病防治等考量,目前暫不宜開放乳牛進口。
(九) 依畜牧法規定凡飼養牛滿四十頭,應辦理牧場登記,其死廢畜處理,應與化製場簽約集運化製,不得外流,另依同法規定,應設置特約獸醫師辦理牧場內有關防疫死廢畜處理等簽証,收費每月約在500-1,500元間,請加強宣導同業配合。

二、討論事項及瘸決議情形-

(一) 案由 乳業發展服務基金管理委員產生案,請討論。
決議 依工廠收乳量推選委員數,收乳量與委員數另訂。
(二) 案由 因應其他草食動物產業團體申請入會為團體會員案,請討論。
決議 通過
(三) 案由 乳協申請加入世界荷蘭牛聯盟案,請討論。
決議 通過
(四) 案由 擬選用本協會代表之標幟,請討論。
決議 保留。

DHI檢討會議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於90.3.21假畜試所新竹分所舉開「九十年第一次DHI 工作檢討會」,與會單位有行政院農委會中部辦公室、畜試所暨新竹分所、中央畜產會、各乳廠代表、測乳、檢驗、電腦處理等工作人員。會中報告及討論決議事項摘要於下:(詳細會議紀錄請見www.angrin.tlri.gov.tw網站「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欄)

一、報告事項及辦理情形-

(一) 國產牛乳自九十年元月起部分工廠發生產銷失衡、亮起紅燈,所幸在農委會中部辦公室、中央畜產會、相關縣政府、乳協、酪協、台灣省農會等有關單位的奔走協調下,剩餘乳約12,000公噸暫時得以解決。
(二) 為因應乳業變局與加入WTO的挑戰,中央畜產會適時倡導設置乳業發展服務基金,其管理運用則於畜產會下設置「乳業發展服務基金管理與運用委員會」。有關基金管理要點,已經擬妥草案,並刊登於四十一期酪農天地,請各位相關機構廣加宣導酪農瞭解支持。
(三) 「DHI改進案」自九十年元月起全面施行,有關調整測乳收費事項,本協會已於八十九年十二月通知各DHI測乳戶,並在各講習會及有關會議中儘量宣導,因增加酪農負擔,確實增加工作難度,據統計分析:
1.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全年計4,051戶次261,355頭次,平均每月14,520頭次、全測12,584頭次、自測1,936頭次。
2.從輔導員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月及九十年一月~二月統計比較八十九年月平均16,500頭,九十年每月14,984頭,減少1,516頭,占9.2%,除少數工作人員尚待克服困難外,大都能照進度辦理。
(四) DHI工作人員僱用考評要點,自九十年元月施行至今,發現部分報表未照預期填報。
(五) 九十年DHI計畫尚未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乳協除儘力爭取,確保原有權益外,如因政府政策、經費而未能如願者,亦非乳協所願。畜試所新竹分所另研訂表彰績優DHI戶,對優良測乳戶擬按地區別,經輔導員推薦選拔後頒發獎牌或獎金辦法。
(六) 應按時收繳測乳費用,八十九年全年應收帳款、收費、獎金。
(七) 請輔導員每月按時送達每月DHI工作預定表給新竹分所及乳協,並照表確實採樣,按預定時間送達測乳樣品給新竹分所,以利分所督促檢驗工作人員按時檢驗,且一週內可送達檢驗報表給酪農。
(八) 擬調查全省各輔導員工作狀況及器材調查表,請確實填表,各輔導員於三月二十八日前詳估填報乳協。
(九) 各地酪農輔導員(測乳經理人)需與當地測乳員簽訂僱用契約書(眷屬協助測乳不適用本僱用契約),供乳協存証,以憑辦理計付工資酬勞等。
(十) 前次DHI工作檢討會中有「DHI測乳採樣缺失及建議事項」、「乳協輔導員及酪農問題反應」,請相關單位個人注意改善(詳見www.angrin.tlri.tw)。
(十一) 彙整各工作人員工作現況報告、心得及建議事項。

二、討論事項及決議情形-

(一) 案由 研商DHI工作人員參加會議酬勞支付標準。
決議
1. 以濁水溪為界,彰化縣以北為北台灣;雲林縣以南為南台灣。
2. 居住於南、北台灣之縣市工作人員參加該區內活動每次核發一千元,跨區參加活動每次二千元,與住所同縣市每次五百元,但以本會公函、電話指派為限。

3.

事前需先填報申請單及領據送乳協核發車馬費。
(二) 案由 如何強化測乳工作的縱橫關係?
決議
1. 按時填報每月測乳成果月統計表,將全測乳、輔導酪農測乳戶頭數,依格式填報乳協,乳協將併收繳測乳費後,核發測乳工資樣檢驗組於收件確認簽收後,隨冰桶回覆通知輔導員。
2. 輔導酪農自行測乳戶應每月定期訪問指導並紀錄。
3. 每月二十八日前,將次月預定工作報表送新竹分所彙集。
(三) 案由 為落實DHI工作人員考核要點,擬予年終給付獎金。
決議 視經費情形,提報DHI推廣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