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九十年度調整乳牛產業結構計畫事宜會議」報導

•農委會中部辦公室 莊金谷•

  行政院農委會中部辦公室於九十年四月十一日函請彰化、雲林、台南、高雄及屏東等縣政府暨家畜疾病防治所、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中華民國酪農協會、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工會、光泉牧場公司、味全食品公司、統一企業公司、農委會國際合作處及畜牧處、畜產試驗所暨新竹分所等單位共同研商「九十年度調整乳牛產業結構計畫事宜」會議,會中報告及討論決議事項摘要如下:

報告事項:

一、 據畜牧法第四條規定:「飼養家畜、家禽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飼養規模(乳牛飼養頭數四○頭)以上者,應申請畜牧場登記。」因此,為符合畜牧法之規定,請各單位依據前開法令輔導轄內畜牧場辦理畜牧場登記。
二、 請各單位轉知轄內酪農戶應辦理乳牛保險及加強乳牛牧場衛生防疫工作,防範疫病發生,避免財產重大損失。
三、 本辦公室已於本(九十)年三月二十二日以(九十)農中字第九0一0七九0六0號函各縣市政府及畜牧產業團體,加強宣導轄內所屬草食家畜飼養戶落實死廢畜處理,以維護產業形象,穩定產銷秩序。
四、 為因應加入WTO,降低對國內乳業之衝擊,目前刻不容緩的工作為加強調整更新國內乳牛群及提升生乳品質,以提高乳業競爭力,爰此,於本(九十)年二月中旬由本本會國合處彙整本計畫向主委提出簡報,原則上同意辦理,但為使計畫執行順利,發揮其最大功能,特召開本次會議研商。

討論事項:

案由一: 九十年度國內乳牛群更新計畫案,請討論。
決 議: 為穩定國內乳業之發展,除獎勵酪農更新牛群外,並增列淘汰牛獎勵標準,以改善牧場經營效率,降低生產成本,進而提升產業競爭力。
案由二: 九十年度提升生乳品質獎勵計畫案,請討論。
決 議: 計畫原為鼓勵酪農加強提升生乳品質,擬辦理生乳品質獎勵計畫,經與會者慎審考量,一致認為「生乳產銷調節」對酪農幫助最大,將本案修正調整為「獎勵生乳產銷調節計畫」。
案由三: 九十年度水濂式乳牛舍遴選要點案請討論。

決 議:

本案經與會代表研商後,認為去(八十九)年度水濂式乳牛舍之效益尚在評估中,本年度是否繼續辦理本項工作,俟該項評估資料確認有效後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