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集錦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與民有約產銷班座談會

農委會畜牧處

  為促進地區產銷班技術交流,彰化縣政府與屏東縣政府分別於本(100)年5月25日(星期五)及7月12日(星期二)於彰化縣華仁畜牧場及屏東縣萬丹生乳生產合作社辦理乳牛產銷班班會,該兩會議均邀集產業團體代表參與討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王副主任委員政騰及農委會相關同仁代表亦應邀參加,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並代表農委會陳主任委員向各產業朋友先進對於農委會施政之支持以及對產業的貢獻表達感謝、問候之意。藉由會議之舉辦,王副主任委員及農委會相關同仁除宣導農委會重點施政措施,並傾聽產業問題及待解決事項,透過面對面溝通並回應,其中並有部份提議可作為農委會施政之參考。以下為兩次會議所提意見表達及回應:

「彰化縣乳牛產銷班聯合班會」意見表達及回應:

案由一:

有關乳價評議委員會已通過SNF計價試辦1年後再行檢討案,由於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協助辦理乳樣檢測及數據收集,請農委會協助人力與經費。(彰化縣酪農戶洪長進)

回 應:

本會目前已就SNF酪農乳樣及三大乳廠所送總乳樣品編列相關經費協助辦理,本案將另洽本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李素珍主任瞭解其實際需求再行協助辦理。

案由二:

有關酪農交乳至乳廠前已對部分抗生素進行快速檢測,但因乳品廠使用之檢測試劑品牌未必相同,導致常有爭議,建請由中央畜產會協助檢測抗生素,作為廠農間之第三公正單位。(彰化縣酪農戶洪長進)

回 應:

目前已請中央畜產會協助廠農解決抗生素檢測爭議,該會將依衛生署公告檢驗方式,協助廠農解決相關爭議。

案由三:

彰化為養牛大縣,希望能多補助大型機具以推動地方酪農事業發展。(彰化縣酪農戶洪長進)

回 應:

本會資源有限,需配合政策來達成目標,補助1份經費需能發揮10倍效益;彰化縣酪農事業發達,係酪農、乳廠與本會三方共同努力之成果,如能透過創新或突破性技術之機具來提升生產技術,本會將依據補助基準予以支持,期能透過指標性的作用,帶領其他酪農跟進,提升整體酪農效益。

案由四:

目前大專院校畢業生多對酪農產業陌生,建議有計畫性的協助年輕族群來接觸本產業。(彰化縣酪農戶黃德仁)

回 應:

本會歷年持續辦理第二代酪農培訓,本期酪協月刊亦提供酪農辦理農場見習之資訊,呼籲酪農持開放之心態,協助見習學員認識並進一步加入酪農產業。本會亦將參考其他產業做法,考慮以獎勵方式鼓勵畢業生進入酪農產業。

案由五:

酪農配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契作青割玉米,但過去所用之青貯袋不足,而大型青貯槽亦未列入小地主大佃農補助項目,建議本會協助增列項目。(彰化縣酪農戶黃德仁)

回 應:

對於經審查符合小地主大佃農規定之芻料作物類大佃農,並提出申請企業化經營輔導,本會將依經營計畫書及視其需求,審核補助購置芻料生產相關機具及材料,其中芻料生產材料已包含青貯袋項目。另建議增列大型青貯槽項目部分,基於年度預算通盤考量,且大型青貯槽之建置涉及農地使用管制規定,即需合於「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爰小地主大佃農芻料作物類補助項目,以補助購置芻料生產相關機具及材料為優先考量。

案由六:

酪農配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契作青割玉米,可降低生產成本,但土地不易取得,建議檢討休耕政策或請台糖釋出土地。(彰化縣酪農洪長進)

回 應:

 一、

本會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係指政府輔導無力耕種之老農或無意耕作之農民,將自有土地長期出租給有意願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業經營者,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並使老農安心享受離農或退休生活。同時,政府協助有意承租農地擴大農業經營者(大佃農),順利承租農地長期耕作,改善農業經營結構,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及競爭力。基於落實「擴大經營規模-提升農業經營效率、調整人力結構-改善農業人力素質」之政策目標,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之小地主,係指持有農地之所有權人,且為自然人;對於承租國營事業或民間營利單位土地,不列入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輔導範圍。

 二、

關於建議檢討休耕政策部分,本會鑑於國內外糧食供需情形及氣候變遷等趨勢,自98年起推動活化休耕田鼓勵復耕措施,提高輪作及契作產銷無虞作物標準,並結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種植糧食、芻料、飼料及進口替代作物,以提高國產糧食供應並強化農業多功能性, 達活化休耕農地,調整稻米產業結構,提升整體農業競爭力目標。包含以下措施:

(一)

推動休耕田復耕,獎勵糧食生產:

1.辦理契作飼料玉米,每公頃獎勵4.5萬元。

2.獎勵契作及輪作產銷無虞作物

(1)契作牧草及青割玉米,每期作每公頃獎勵3.5萬元。

(2)輪作產銷無虞作物獎勵每期作每公頃提高為2.4萬元。

(二)

擴大經營規模,提高經營效率:配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連續休耕農地租賃措施。

1.辦理對象:95或96年同一年連續兩期辦理休耕之農地。

2.種植作物:水稻、牧草、青割玉米、飼料玉米、得輪作獎勵作物,有機作物及經產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外銷作物,並

   輔導毗鄰之雙期休耕田區為有機農業專區。

3.地主獎勵:租賃三年(含)以上者,每期作每公頃給付為5萬元(含)以上(為政府給付4萬元及承租人支付1萬元以上)。

4.承租人獎勵:種植水稻得辦理保價收購;契作飼料玉米獎勵每期作每公頃2萬元;契作牧草及青割玉米獎勵每期作每公

   頃0.5萬元;種植有機作物獎勵每期作每公頃1.5萬元。

案由七:

目前配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種牧草,但地主為保留農保資格需留部分農地,影響土地取得,建議協助解決。(彰化縣酪農李岡明)

回 應:

 一、

現有農保投保人年滿65歲且農保年資累計滿15年者,透過農地銀行將所有農地出租者,仍享有農保資格與福利。

 二、

另屬於未滿65歲之農民或農保投保年資未滿15年者,出租農地時若未符合農保條例第7條第3款規定(繼續從事農業經營面積達0.1公頃以上)而將農地全部出租,依法喪失農保資格,但租賃期滿收回農地而實際從事農業經營,可向戶籍所在地農會提出申請,以恢復農保資格。

案由八:

建議台糖土地釋出,協助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行;另酪農常常無法申請到無息貸款,因為申請要件係土地要有設施,建請協助,另建議取消休耕補助,即可釋出大量土地。(彰化縣酪農陳景鐘)

回 應:

 一、

建議台糖土地釋出及取消休耕補助部分,同案由六之回復內容。

 二、

申請無息貸款乙節,為協助大佃農企業化經營,降低生產成本,本會提供農地租金無息貸款及經營資金利息1.0%之貸款措施。另經審查符合小地主大佃農規定之大佃農,可向農會申請貸款,3千萬元以下之貸款由縣市政府核定經營計畫書後,再由農會辦理貸款審查事宜;至於申辦貸款要件,查小地主大佃農貸款要點規定,並無土地需有設施規定。

案由九:

目前各家代理商販賣之檢測試劑靈敏度不同,常導致廠農爭議,建議由本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或中央畜產會推薦單一品牌,以免酪農因配合乳廠更換檢測試劑,而增加成本。(中華民國酪農協會秘書長吳進隆)

回 應:

本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及中央畜產會係基於第三方公正單位,本於技術立場協助廠農雙方解決爭端,惟各家乳廠採購之檢測試劑品牌係基於各廠需求辦理,第三方公正單位如介入推薦單一品牌,恐有失公正立場。建議透過各乳廠聯誼會向乳廠反映酪農意見,請乳廠協助解決。

案由十:

建議協助大專院校學生至畜牧場實習,或提供公費生,未來畢業後可至畜牧場服務。(中華民國酪農協會秘書長吳進隆)

回 應:

有關吸引新生代進入牧場服務一節,將配合農民學院辦理之酪農學程研議實習或公費獎勵辦法。

案由十一:目前鮮乳標章相關計畫係由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辦理,建議改由中央畜產會執行,以免公會執行過程有球員兼裁判之

      可能。(中華民國酪農協會秘書長吳進隆)

回 應:

由於鮮乳標章之所有權係本會所有,故標章審核發放相關事宜,係由本會依據各乳品廠收購酪農生乳量來核發,每年並會同中央畜產會、畜產試驗所及各地方政府至乳品工廠查核,應無球員兼裁判之慮,相關計畫之執行單位變動,本會將納入未來施政考量。

案由十二:自民國96年8月起,酪農飼養成本逐年增加,目前正提送生乳價格評議委員會討論調整乳價事宜。(彰化縣酪農戶洪長進)

回 應:

關於調整乳價事宜,建議酪農尋求學者專家協助提出成本估算資料,再據以與乳廠協商,本會一向照顧農民,但請酪農朋友不要有反商情緒,能在廠農和諧的氣氛下,合理反映成本。

案由十三:目前牧場大動物獸醫人數少,建議研議家畜醫療險,並由政府補助保費,來彌補獸醫的不足。(彰化縣酪農戶黃常禎)

回 應:

缺乏大動物獸醫及家畜保險制度應該分開考量,保險制度係著重分攤風險,產業若走正規保險,需有適當之規模,目前家畜保險係由政府以補貼方式由農會辦理,非正規保險,而缺乏大動物獸醫,係獸醫就業市場供需問題,目前市場現況,大動物獸醫對畢業生並無吸引力,願意從事者可能均為本身興趣,建議酪農採集體契約獸醫師,解決目前問題。

「屏東縣乳牛產銷班座談會」座談會意見表達及回應:

案由一:

目前本產銷班牛糞量多卻無人願意收送,建請協助處理案。(屏東縣酪農戶楊正忠及陳光雄)

回 應:

 一、

目前牛糞之回收再利用,依規定應製成堆肥施用於土壤,故養牛場若設有堆肥舍,可於收集牛糞堆積醱酵後,自用或轉送他人施用於農地;若養牛場無設置堆肥舍,則應委託禽畜糞堆肥場或肥料工廠協助處理,由於其收集禽畜糞醱酵製成有機質肥料,販售均須符合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規定,故往往需要留意原料之水分及重金屬含量,因此,建請各養牛場應避免牛糞含水率過高,如此方可提升堆肥場收受牛糞之意願。

 二、

建請產銷班可再洽南州地區農會堆肥場,暸解目前不願意收受牛糞之原因,若有需要協助溝通,中華民國酪農協會、屏東縣政府及本會均可協調,倘該場提出建議改進方式,為合理可行者,亦請酪農朋友儘量配合辦理,以創造牛糞妥善回收雙贏之局面。

 三、

另所詢以糞尿施用於牧草地進行再利用方式,由於須向環保單位提出土壤處理之申請,且所需經費及土地龐大,並須配合進行相關監測措施,故若要採用此方式進行再利用仍須再審慎考量。

案由二:

目前酪農牧場缺乏工人,建議開放外勞案。(屏東縣酪農戶陳光雄)

回 應:

 一、

關於開放僱用外籍勞工一節,事涉整體勞工政策,本會將持續與勞委會協商。

 二、

畜牧產業缺工問題存在良久,建議回歸整體產業先行建立合理飼養管理生產線及良好經營環境,引起第二代對酪農產業經營興趣;酪農事業雖然工作辛苦,但收入穩定、可以遂行經營理念成就理想等優點,仍有可能吸引相關人才投入。

案由三:

建議持續推廣學童乳,使其普及化,以增加鮮乳消費市場案。(屏東縣酪農戶陳光雄)

回 應:

關於學童乳推廣,本會將持續委託中華民國乳業協會辦理。惟現今國民營養水準與過往推廣學童乳補充營養之情況不同,僅基於整體國民健康之考量,鼓勵學童在校飲用鮮乳,極有可能取代學童於家庭之鮮乳飲用量,是否可提高整體鮮乳消費量仍值得商榷。

案由四:

生乳計價修改為無脂固形物後,建議本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加強乳廠測定儀器之比對案。(屏東縣酪農戶李正信)

回 應:

目前本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每年例行辦理2次乳品加工廠乳質檢驗儀器比對工作。生乳計價修改為無脂固形物後,廠農雙方如對乳成分檢驗儀器有疑問時,本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可配合不定期與乳廠進行比對試驗,以釐清疑義。

案由五:

屏東地區夏季氣溫高,希望能補助牛舍灑水降溫系統案。(屏東縣酪農戶李正信)

回 應:

公共資源有限,資源運用當配合政策力求達成政策目標,發揮政策槓桿效果;建議酪農透過創新、有效科技之方法來改善生產系統,若具政策意義本會將依據補助基準予以支持,期能透過指標性示範作用,帶動其他酪農跟進,提升整體產業效益。

案由六:

現今酪農經營成本提高,建議提高生乳收購價格案。(屏東縣酪農李正信)

回 應:

 一、

有關提高生乳收購價格一案,業提送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第四屆生乳(牛乳)價格評議委員會討論,廠農雙方已於本(100)年7月15日進行第1次討論,目前均同意依據本會畜產試驗所李春芳組長建立之計算公式估算酪農飼料成本,並依據成本上漲級距調整乳價,下次會議將就啟動調整乳價之級距、飼料原料行情起算之基準日期與計算期間進行討論。

 二、

本會將持續協助廠農雙方於該委員會客觀檢討現行生乳價格,力求形成合理決價機制。

案由七:

建議台糖土地釋出,協助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行案。(屏東縣酪農曾木永)

回 應:

本會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係指政府輔導無力耕種之老農或無意耕作之農民,將自有土地長期出租給有意願有能力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業經營者,旨在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產業效率化,並使老農安心享受離農或退休生活。同時,政府協助有意承租農地擴大農業經營者(大佃農),順利承租農地長期耕作,改善農業經營結構,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及競爭力。基於落實「擴大經營規模-提升農業經營效率、調整人力結構-改善農業人力素質」之政策目標,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之小地主,係指持有農地之所有權人,且為自然人;對於承租國營事業或民間營利單位土地,尚無列入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輔導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