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九十年第一次DHI工作檢討會」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下午三時

貳、地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會議室

    地址:新竹市大湖路五一巷一號 電話:(○三)五三七三○九四

參、主持人:邱理事長仕炎                                                           紀錄:陳志維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請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請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乳廠代表:義美、養樂多、東海、將軍、台農(請假)、光泉(請假)。

DHI測乳、檢驗、電腦處理等各工作人員。

以上共計三十三人參加。

伍、報告事項

    一、國產牛乳自九十年元月起部分工廠發生產銷失衡、亮起紅燈,所幸在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中央畜產會、相關縣政府(彰化、苗栗)、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酪農協會、台灣省農會等有關單位的奔走協調下,終於化險為夷,剩餘乳約12,000公噸暫時找到友廠的支援,玆分述如次:

(一)英泉公司過剩乳源十一戶每月260公噸於二月二十二日決定自三月一日起外調光泉、統一,至十二月底止,其間經由台農乳廠代收後,轉給友廠,收手續費每公斤○.四元,並由台農乳廠與英泉公司、酪農戶簽訂協議書,中央畜產會、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酪農協會等單位代表見証。佳乳亦收取台南縣二戶部分乳量。三月施行後,因台農須增加稅捐,冬、夏乳每公斤各增○﹒四元、○﹒六元,經台農再度於四月二日召開第二次協調會,結果酪農同意增加負擔稅捐,計應交台農每公斤冬乳○﹒八元,夏乳一﹒○,煉乳不合格退乳,由相關個別戶負賠償責任,運費依距離而異,每公斤交光泉嘉義、大園廠一﹒○元,統一楊梅廠○﹒九元、新市廠○﹒四元。

(二)苗栗縣農會九十年收乳量5,400公噸,通知酪農按87~89三年收乳量平均減26%,冬乳按基準價減二元,C級不獎勵等措施,引發酪農不滿,經苗栗縣政府召開二次協調會,而於九十年二月十九日達成協議,仍照政府公布基準價計價收乳量6,600公噸,超過部分乳源外調友廠加工,收取每公斤手續費○.四元,如外調尚有餘乳,則由乳廠代為加工。

(三)東海九十年減半收乳為3,600公噸,外調光泉、統一年計1,200公噸,轉移芳苑一戶,年計2,400公噸,乳源給友廠吸收。

(四)台糖、養樂多餘乳約1,000公噸委託友廠代為加工,為奶粉、無菌大包裝貯存待用。

由以上事件,不景氣預兆浮現,DHI改進方案在此時施行,增加工作困難度,所幸各位紮根作好,尚能爭取酪農認同,工作順利,特表嘉許。

二、為因應乳業變局與加入WTO的挑戰,中央畜產會適時倡導設置乳業發展服務基金,初期由酪農交給工廠的生乳中每公斤捐助○﹒三元,其管理運用則於畜產會下設置「乳業發展服務基金管理與運用委員會」,管理委員半數以上由酪農產生,以落實出錢作頭家的理念,本案因涉及酪農捐款,有關基金管理要點,已經擬妥草案,刊登於九十年二月十五日四十一期酪農天地,請各位相關機構廣加宣導酪農瞭解支持。

三、「DHI改進案」自九十年元月起全面施行,有關調整測乳收費事項,本協會已於八十九年十二月通知各DHI測乳戶,並在各講習會及有關會議中儘量宣導,如與靜宜大學合辦巡迴全省十場次「乳廠與其衛星牧場企業經營實務講習會」及協會主辦提升養牛形象系列「落實養牛場污染防治」「提升生乳品質」等八場講習會;充分具體宣導本案,因增加酪農負擔,確實增加工作難度,據統計分析:

    (一)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全年戶次、頭次計4,051戶次261,355頭次,平均每月14,520、全測12,584、自測1,936

    (二)從輔導員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月及九十年一月~二月統計比較八十九年每月平均16,500頭,九十年每月14,984頭,減少1,516頭,占9.2%,除少數工作人員尚待克服困難外,大都能照進度辦理。

四、DHI工作人員僱用考評要點,自九十年元月施行至今發現部分報表未照預期填報。

五、九十年DHI計畫尚未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乳協除儘力爭取,確保原有權益外,如因政府政策

、經費而未能如願者,亦非乳協所願。

    (一)待遇:乳協仍爭取補助勞健保之單位負擔額,因按件計酬、勞務外包等需自負擔勞健保全額保費。

    (二)測乳員工資分析。

    (三)工資擬訂每月十日、二十五日支付(若遇國定例假日則順延至次工作日),因需留約五天工作天處理會計手續等,故協會收繳交測乳郵局劃撥單,擬訂每月五日、二十日為收件截止日,同時郵局劃撥單背後需詳載測乳所屬月份、全測、自測頭數等繳費明細。

    (四)表彰績優DHI戶對優良測乳戶擬按地區別,經輔導員推薦選拔後頒發獎牌或獎金,辦法另研訂。

六、應按時收繳測乳費用,八十九年全年應收帳款、收費、獎金。

      七、請輔導員每月按時送達每月DHI工作預定表給新竹分所及乳協,並照表確實採樣,按預定時間送達測乳樣品給新竹分所,以利分所工作人員按時檢驗,且一週內可送達檢驗報表給酪農。

          八、擬調查全省各輔導員工作狀況及器材調查表,請確實填表,請各輔導員於三月二十八日前詳估填報乳協。

    九、各地酪農輔導員(測乳經理人)需與當地測乳員簽訂僱用契約書(眷屬協助測乳不適用本僱用契約),供乳協存証,以憑辦理計付工資酬勞等。

    十、前次DHI工作檢討會中有「DHI測乳採樣缺失及建議事項」、「乳協輔導員及酪農問題反應」,請相關單位個人注意改善(詳如左列)。

(一)「DHI測乳採樣缺失及建議事項」

l 冰桶內請補充足夠的冰條,以維持樣品新鮮,避免牛乳於運輸過程中變質。

l 條碼請貼於採樣瓶上之二線之間,並請務必貼正。

l 無條碼之採樣瓶以手書寫統一編號時,務必正確,避免錯誤及重號,並手填八位數字。

l 新牛登錄於現場記錄表時,務必詳細填寫基本資料。

l 加強樣品清潔,避免雜質污染,造成機器阻塞。

l 採樣完全後,請務必確實壓緊採樣瓶,避免牛乳外漏。

l 各輔導員之冰桶請清洗乾淨,並將冰桶外之住址、姓名重新填寫,以利貨運輸送。

l 採樣請採至樣品瓶八分滿即可。

 

(二)「乳協輔導員及酪農問題反應」

l 各地區輔導員反映物品、器材申請不易(如:冰桶、採樣瓶、樣品架及流量器等)的問題。

l 新式採樣瓶在運送過程中,容易翻倒溢出,造成採樣失敗。進而導致爾後數據不精準。

l 回寄酪農月報表。

應列出乳樣不佳,無法檢驗之樣品數量。

牛隻資料不全,測乳月報表可否照列,請勿完全註銷,以便測乳輔導員補齊及填報資料。

l 建議分所,是否提供大量且充足的空白記錄表給各地區輔導員,以備不時之需。

l 酪農普遍反應,若參加DHI測乳,是否可於一定時間內(如一週、兩週或更少的時間)將完備之數據交至酪農手上,如此方可提高其參加意願。

十一、彙整各工作人員工作現況報告、心得及建議事項。

        決定:除左列修正外洽悉。

             (一)DHI考評自三月起施行。

             (二)表揚績優DHI戶保留。

             (三)苗栗、桃園地區測乳戶數太少應加強,請洽有關單位協助。

陸、討論事項

一、案由:研商DHI工作人員參加會議酬勞支付標準。

        決議:

           (一)以濁水溪為界,彰化縣(含)以北為北台灣;雲林縣(含)以南為南台灣。

           (二)居住於南、北台灣之縣市工作人員參加該區內活動每次核發一千元,跨區參加活動每次二千元,與住所同縣市每次五百元,但以本會公函、電話指派為限。

           (三)事前需先填報申請單及領據(如附件一)送乳協核發車馬費。

  二、案由:如何強化測乳工作的縱橫關係?

      決議:

           (一)按時填報每月測乳成果月統計表(如附件二),將全測乳、輔導酪農測乳戶頭數,依格式

填報乳協,乳協將併收繳測乳費後,核發測乳工資。乳樣檢驗組於收件確認簽收後,隨冰桶回覆通知輔導員。

           (二)輔導酪農自行測乳戶應每月定期訪問指導並紀錄。

           (三)每月二十八日前,將次月預定工作報表送新竹分所彙集。

  三、案由:為落實DHI工作人員考核要點,擬予年終攷成給付獎金。

      決議:視經費情形,提報DHI推廣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