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九年度羊乳產銷調節座談會紀錄

壹、時間:八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

貳、地點:雲林縣文化局

地址:斗六市大學路三段三一○號三樓
電話:(○五)五三二七六一三

參、出席:吳安財、高源豐、陳滄河、施及堯、梁逸 、吳韻秋、謝瑞春、蕭竹旺、

郭清坤、盧天用、黃英德、劉瑞生、陳春成、張標林 、黃勝德、陳東洲、

陳怡君、李作榮、潘仁炎、李文俊、李敏祥、陳有、陳永仁、劉賢文、

林金源、白宏琦、李舜昌、陳陽壽、王新得、靳文謀、駱逸祥,劉志雄、

莊秋郎、謝騰三、涂博文。

肆、主席:吳安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畜牧生產科科長)

莊秋郎(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理事長) 

記錄:林炯仁、倪金海

伍、座談會結論:

一、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結合羊乳加工廠、學者專家、養羊業者代表組成專案小組,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指導下,於半年內訂定收購國產生羊乳參考基準價。

二、與會羊乳加工廠商均同意各廠羊乳收購量透明化,並依下列七項要點作業:

  1. 羊乳加工廠提報羊乳收購量,各縣(市)政府按月於十日前將「乳羊飼養產銷動態表」彙報農委會中部辦公室,副知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2. 請各羊乳工廠參加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主動將「月產製銷表」陳報該公會並彙報農委會中部辦公室、收乳戶所屬縣市政府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3. 請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主動彙整各縣市政府、畜牧團體、產銷班及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產銷月報資料適時公告,以供產銷調節參考。
  4. 請中華民國養羊協會或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積極輔導羊乳工廠加入為會員。
  5. 請各縣市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依乳業管理規則權責加強辦理「生乳」監測工作,如發現有「佯乳」嫌疑者,速將樣品(合相片)移送衛生主管機關查處,穩定乳羊產業及維護乳羊戶之生乳通路。
  6. 建請衛生主管機關依食管法權責辦理羊乳品(如宅配、學校、經銷商、製造業者)查驗管理,以杜絕「佯乳」事件,保障羊乳消費權益。
  7. 為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抽查羊乳品及羊乳製造銷售業者,請畜試所、新竹分所、恆春分所協助檢驗,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公平交易。

三、由中華民國養羊協會規劃邀集專家學者等組成「台灣羊乳推廣委員會」,推動台灣羊乳標章等有關事宜。

四、建請政府提供經費宣傳國產羊乳的優點,推廣國人多喝羊乳,輔導養羊產業正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