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養羊產業發展

產業政策:

  以強化養羊產業團體自主功能、改進養羊戶之經營效率、輔導產銷平衡、提升產品品質及建立產業新形象為目標。

政策目標:

一、 發揮產業團體自主功能,以市場為導向,建立計畫產銷體制。
二、 選育優良羊隻品種,輔導專業養殖,提升效率。
三、 加強羊產品研發,提升市場競爭力。
四、 落實疾病防疫措施,提供安全衛生食品,確保永續經營。

政策項目與實施策略

一、 採優質化經營,建立小而美組織架構
1 普遍提高養羊業者經營素質 ,帶動產業升級。
2 輔導各鄉鎮業者參加組訓,健全產銷班,成員一律加入省級或全國性養羊團體。
3 飼養羊隻頭數超過一百頭以上 ,依法辦理畜牧場登記,建立業者管理機制。
4 不具經營效率且未依法辦理畜牧場登記之個人羊場,促請其停養、離牧、轉業。
5 配合乳業政策訂定年度產銷目標,推動羊產品契約產銷制。
二、 管理制度化,養殖專業化
1 會員資料全面電腦化,建立完整產業資料檔。
2 結合電子科技,快速流通資訊 ,開發產業及周邊商機。
3 應用生物科技,改良羊隻品質 ,縮短育成期,邁向現代化養殖。
4 鼓勵設置民營種羊人工授精站 ,落實種羊登錄,帶動民間經營意願。
5 推動統合經營與資材共同採購 ,降低產銷成本。
6 適度增設羊隻公開拍賣場,辦理種羊展售會。
7 廣泛蒐集國外資訊,設置產業預警系統。
三、 產品多樣化,推動標章認證制
1 輔導合法國產羊乳、羊肉品牌 ,區隔進口產品。
2 設置「台灣羊乳推廣委員會」 、「台灣羊肉推廣委員會」 ,推動各項羊產品認證制,教育消費者,形成共識。
3 異業聯盟,改造賣場形象,提高羊產品附加價值。
4 興建產業共同設施,資源共享。
四、 改善畜產環境,使產業經營與民生育樂結合
1 落實羊場自衛防疫,形成區域聯防網,清除口蹄疫,防制其他傳染疾病入侵。
2 依畜牧法規定,嚴格乳品檢驗與屠宰衛生檢查,建立優良國產羊產品供應制。
3 禁止不良羊產品上市,檢舉走私畜產,嚴懲不法。
4 配合環保法令,羊場公園化,做到敦親睦鄰,回饋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