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議員提質詢-要求定期辦理校園食品抽樣檢驗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一日(星期四)

質詢議員:台北市議員 李 新

質詢對象:教育局長 李錫津衛生局長 葉金川消保官 廖秋雄

質詢題目:羊乳攙牛乳-市售「佯乳」?教育局不知情,衛生局不問?

  市售羊乳製品日漸流行,由於業者標榜本草綱目記載,喝羊乳對人體健康有益,使得不少消費者選擇價格遠比牛乳昂貴的羊乳產品飲用。然而根據行政院衛生署、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及台北縣政府衛生局,於去年四月起陸續公布對於市售羊乳產品的抽驗結果,竟有逾三成的羊乳產品摻有牛乳成分。顯示業者為了牟取不法暴利,使用成本較低的牛乳攙入羊乳中,偽冒販賣、欺瞞消費大眾的情況不在少數。特別是幼稚園、小學的小朋友訂購的﹁學童乳﹂近年來也流行羊乳,而平均一瓶180至200毫升的羊乳價格在21至25元之間,比一瓶平均236毫升牛乳的10至12元價格,大約貴了一倍左右。家長花錢不見得買到子女健康,但是冤大頭卻已當定。

  本席根據前開各機關抽驗結果,詳細比對本市八十九學年度校園食品規定手冊所載准許販售產品清冊,赫然發現,許多被抽驗出攙入牛乳成分的羊乳品牌,竟然仍在校園中繼續販賣,而市府衛生局及教育局雖然曾對校園販售食品(樣本中獨缺乳品項目)進行大腸桿菌、硼砂、防腐劑之抽驗,但對此種攙雜偽冒情事卻視若無睹,從未做過成分分析,顯有輕忽市民消費權益及怠忽職守之嫌。本席爰此強烈質詢,要求衛生局應落實﹁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定,趕上中央及他縣市的腳步,儘速對市售羊乳產品進行成分抽驗,並對攙偽業者依法罰鍰及限期回收。教育局則應切實執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辦理販售食品作業程序﹂的規定,持續定期辦理校園食品的抽樣檢驗,除應將結果公告週知外,並應對違反規定的冒偽情事,予以記點或撤銷登錄資格,以保障學生及家長的消費權益。

(資料來源:李新議員辦公室提供,台北市議會第八屆議員書面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