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組織簡則

一、 本簡則依據本會章程第廿三條訂定之。
二、 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1.

國產山羊在養頭數與市場消費動態資料調查及提供。

2.

國產山羊產銷失衡之研判及警訊提供。
3. 推動肉羊拍賣供需機制,平穩市場價格。
4. 推動業界合法屠宰羊隻,建立國產羊肉認證制度,受理業者認證申請及審核。
5. 開發多樣化國產羊肉產品,並建立異業合作與策略聯盟通路。
6. 國產羊肉產品之形象建立與促銷宣導。
三、 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委員十六人,執行專員一人,由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其任期與當屆理、監事任期相同,連聘得連任。
四、 本委員會係內部組織,應遵行本會章程所定之任務,并執行理事會交辦事項,對外行文以本會名義行之。
五、 本委員會之經費,由本會統籌編列。
六、 本委員會每三個月舉行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擔任會議主席,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主任委員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委員推選主席。
七、 本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委員多數之同意,必要時應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
八、 本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理事會通知應列席本會理事會議,提出工作執行報告,並列入會議紀錄。
九、 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會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 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成立「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研討會


 成立「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研討會,91
 年2月19日於嘉義市召開。

    設置(中部)羊隻屠宰專線研討會,91年2月5日、2
    月27日分別於彰化縣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