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第三屆第六次常務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93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卅分

貳、開會地點:嘉義市勞工育樂中心 嘉義市彌陀路一○三號

參、出席:常務理事:李阿陽、張福隆、楊進義、郭月女、蕭村吉、蘇玉蘭、黃英富

     常務監事:江輝三、王明煌

肆、請假:常務理事:張益利、魏永芳、洪丁壽、王啟洲

     常務監事:陳金象

伍、主席:黃理事長英富                  記錄:林烱仁

陸、報告事項:

一、本協會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93年4月8日召開)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1. 93年5月6日召開93年度本協會會員暨會員子女獎助學金審查會議,評選獲獎人名單(請見附表一): (1)大專院校(六名):劉佳樺、林紘媺、許秀紹、卜心智、王功錦、郭增德。每人獎助學金各伍仟元整。 (2)高中高職(八名):林志一、蔣佳蓉、李宛霖、蔡建安、黃怡慈、范嘉仁、陳芳修、陳柏甫(補)。 每人獎助學金各參仟元整。修訂後之獎助學金設置辦法,預定提報93年7月29日第三屆第九次理事會議審議。 決定:洽悉。
  2. 93年預定辦理「養羊產銷班班長及相關產銷產業團體幹部共識營」研習會、以及兩場次GGM羊乳標章認證廠商(含業務人員及羊農)共識營,相關議題及作業方案,提報本次常務理事會議審議。
  3. 「羊隻耳刻剪法圖譜」及申請補助購置剪耳刻工具等,洽商中。
  4. 農委會於93年4月23日核定92年羊乳、肉羊生產成本,並於五月輯印成冊,本協會「羊協一家親」三十一期會刊將登載。
  5. 市場事故羊處理要點(草案)業經修正,做為未來和相關業者洽商之參考(請見附件一)。
  6. 養羊團體各縣市口蹄疫防疫分區聯絡人名單提報防檢局,並印製宣傳DM供參(請見附件二)。
  7. 2004年岡山羊肉文化節4月18日召開,席開六百桌,對羊肉消費有一定助益。(十道菜單中有五道羊肉,分別為沙茶羊肉、當歸羊肉爐、現烤羊排、清燉羊肉蘿蔔湯、鳳梨羊肉)
  8. 本協會於93年5月19日召開「國產肉羊拍賣制式化.屠宰合法化.運銷現代化」研討會,決定籌組「本協會肉羊代運組」,推選洪常務理事丁壽為召集人。

二、九十三年台灣羊乳推廣委員會第二次會議(93年4月15日召開)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1. 再次發函行政院衛生署請推薦台灣羊乳推廣委員會委員一人。衛生署93年5月4日衛署食字第0930016706號函覆:「不推薦代表」。
  2. 建請增列「認證羊乳品若被檢出藥物殘留」之罰責,列入羊乳標章認證使用要點。
  3. 建請研訂定型化「生羊乳收購合約書」,作業中。
  4. 建請農委會寬籌經費,製作「推廣國產羊乳廣告」。農委會93年4月23日農牧字第0930120385號函:「本案建議將列入新年度相關輔導計畫預算經費通盤考量」。
  5. 本協會發函受理自產自銷乳羊戶登記,擬協助打開生羊乳出路,迄5月26日止,收到八戶報名登記。
  6. 再度確認,認證羊乳品一經採樣發現未貼羊乳標章貼紙,即予書面警告一次。
  7. 羊乳標章認證使用要點將增列違反「生羊乳收購合約書」罰責。至於羊乳廠農之間常見的爭議事項,納入「生羊乳收購合約書」中予以規範。契約乳源戶被利用為人頭戶,經查證屬實,將不再納入認證廠商契約乳源戶名單。

三、本協會93年度各項計畫案及執行作業表,請見附件三(共計四頁)。

四、93年4月14日總統令:公布修正畜牧法,增列「乳業管理專章」。(羊協一家親卅一期轉載)。

五、中華民國養羊協會肉羊代運組報名表(請見附表二),將於近期內發函會員及相關養羊業者,歡迎報名。

六、92年及91年羊乳標章貼紙瑕疵品及作廢貼紙,共計2060561張,93年4月21日依規定委託億展環保有限公司載至嘉義縣焚化爐全數銷燬。

七、本協會預定於93年6月15日至7月15日進行會員會籍清查。

八、本協會92年度營所稅於93年5月25日完成申報。

九、93年5月24日農委會召開「研商加強畜牧場斃死畜禽流向管制及紀錄」會議,要求縣市政府及各產業團體加強畜牧場源頭管理斃死畜禽處理。

十、本協會南投會員廖銘鎮羊場93年5月24日被歹徒劫走70多頭羊隻,已通函會員協尋並加強各羊場門禁,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另將函請警政署正視羊場竊案,協助早日破案。

柒、討論提案

第一案:擬於93年7月22、23日和8月3、4日辦理GGM羊乳標章認證廠商(含業務人員)及羊農共識研習會兩場次;另外預定93年8月17、18日辦理「93年度養羊產銷班班長及相關產銷產業團體幹部共識營」研習會壹場次,相關作業計畫草案(含簡章、報名表請見附件四)和舉辦地點請審議。

說 明:

一、GGM羊乳標章兩場共識營研習會係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3年4月20日農牧字第0930040360號函—「羊、鹿產銷輔導計畫」(九三—農管—四.九—牧—○一(五))辦理。

兩場共識營預定概分:

第一場:認證廠商負責人、幹部(含經銷、分銷、業務人員)以及與認證作業相關之學術、檢驗單位人員。

第二場:認證廠商負責人、幹部(含契約乳源戶)以及與認證作業相關之學術、檢驗單位人員。

研習會地點及相關估價請見附件五。

研習會為期兩天一夜,研習人數(含講師)各50人,免費供應食宿,發給研習證書。

二、「養羊產銷班班長及相關產銷產業團體幹部共識營」,係依農委會「提昇家畜產銷班運作功能計畫(九三農管—四.十一—牧—○一)」辦理。    

三、以上三案預定93年6月初受理報名。

決 議:

  1. 同意辦理。
  2. GGM羊乳標章認證廠商(含業務人員)及羊農共識營研習會兩場次舉辦地點,均選定珊瑚潭劍橋大飯店。 研習會人數視實際報名人數而定,必要時宜適度增加名額。
  3. 「養羊產銷班班長及相關產銷產業團體幹部共識營」,舉辦地點選定關子嶺統茂大飯店。

第二案:本協會九十三年將辦理三場次國產羊肉推廣活動,相關執行作業草案(請見附件六)請審議。

說 明:

一、「93年國產肉羊公開評級辦法」以及報名表,業於5月19日「國產肉羊拍賣制式化.屠宰合法化.運銷現代化」研討會中討論。依該辦法所評級的優勝肉羊,將提供為推廣之用。

二、桃園縣、彰化縣均表達共同辦理國產羊肉推廣活動的意願。

決 議:

  1. 同意辦理。
  2. 應上網公告徵求相關廠商辦理三場次國產羊肉推廣活動。
  3. 朝高規格、高格調辦理推廣活動,提升國產羊肉消費層級。
  4. 審議通過本協會「93年國產肉羊公開評級辦法」。

第三案:本協會擬於93年7、8月辦理國內養羊戶畜牧場登記調查及羊隻產銷資訊收集,並將普查結果輯印成冊,請各縣市理(監)事惠予協助,請討論。

說 明:

一、本協會將於93年6月初研訂「養羊戶普查問卷表」,洽請學術單位據以研提電腦分析程式。

二、93年6月底就近於嘉義地區徵求大學畜產、獸醫學系暑期工讀生2至3人,予講習後於7月展開養羊戶普查。    

三、本項作業擬採地毯式普查,遍訪各鄉鎮養羊戶,因此亟需本協會理(監)事、會員代表協助,待普查結果完成,再和鄉鎮公所農業課資料對照,期減少遺漏。    

四、普查資料經彙整後,洽請學術單位作進一步電腦分析,提高參考價值,必要時再向農委會牧場管理科確認。

 決 議:照案通過,由協會函請理(監)事、會員代表協助辦理。

第四案:是否配合國內各畜禽產業協會,建請成立「畜產局」,請審議。

說明:中華民國乳業協會93年5月13日(93)中乳協字第062號函,略以:「...請中華民國養豬協會串聯相關協會,積極向農委會爭取成立『畜產局』統管全國畜牧相關業務。...」(請見附件七)。

決議:同意配合。

第五案:擬聘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台灣畜產種原中心吳明哲博士為本協會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委員,請審議。

說明:

一、本協會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原有委員17人,93年元月農委會中部辦公室整併,委員人數減少一人(請見附件八)。    

二、吳明哲博士曾任畜試所新竹分所分所長,現為畜試所遺傳育種組研究員兼組長。

三、本協會今年預定召開三場次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會議。

決 議:審議通過。

第六案:本協會93年3、4月收支報表(請見附件九),請審議。

決 議:審議通過。

捌、臨時動議

案由:建請內政部警政署加強查緝竊羊(經濟動物豬、鵝等)集團,保障羊農生命、財產安全。

決 議:請協會積極反映。

玖、散會:下午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