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藥物殘留保障畜禽產品衛生安全

中興大學獸醫公共衛生研究所/陳德勛 助理教授

  想要吃得健康,先決條件就是食品是否衛生、安全。但是有關肉品中含有荷爾蒙、殘留抗生素的傳言,卻經常困擾消費者;到底這些說法是不是真的?因此,在提供優良畜產品的前提下,養殖禽畜業者應防範藥物殘留,確保畜禽產品安全衛生。

為防範動物用原料藥之濫用並避免畜、禽及水產類發生藥物殘留,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養殖業者應確實遵守「動物用抗生素、麻醉、毒劇及生物藥品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項之規定,養畜(殖)業者及飼料廠不得購用動物用抗生素及毒劇藥物原料藥;及第九條之規定,對經使用動物用抗生素或毒劇藥品之家畜禽、水產類、乳及蛋等應俟該等製劑所載之停藥期間屆滿後始得出售供屠宰、加工或食用。違者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四十條第六項規定處以罰鍰。

  不過話說回來,任何對動物有影響的藥物,如果過量殘留,人類食用之後,或多或少也會產生作用,甚至對健康有不良的影響。例如有些藥物可能使人過敏,有些殘留的抗生素則使人產生抗藥性,增加日後生病時治療的困難;在動物實驗中,也發現吃了過量殘留荷爾蒙或抗生素的小老鼠,會發生甲狀腺腫瘤,造成胎兒畸形、溶血性貧血與末稍神經炎等症狀,這也是值得大家注意的。

  因此,管理動物用藥,最重要的就是減少殘留。事實上,每一種動物使用藥品時,除了劑量必須按規定使用,還必須遵守所謂的「停藥期」;也就是在動物即將宰殺供人食用前,必須有一段時間,不得再注射或餵食任何藥物,好讓藥物在動物體內自然消除,如此一來,人就不會吃到藥物殘留的肉品。

  事實上,任何一個國家,對於動物用藥品的管制,都訂有一定的標準;這些標準,都是經過相當嚴格的動物實驗才制訂出來的。其所採取的方法,通常是將各種不同的動物分組,給予不同劑量的藥物,以找出對動物絕對不會造成任何不良影響的最大安全量;然後採取這個安全量的百分之一,作為肉品中可容許殘留藥物的最高標準。

  因此理論上,如果農民們都按規定操作,藥物殘留的問題就不會發生。然而,過去確實曾經發生過生鮮豬肉殘留過量藥物的案例;另外,也有調查發現,市場攤販所販售的香腸、肉乾、肉鬆、肉丸以及西式火腿等加工肉品,一樣有藥物殘留偏高的情形。

  那麼,一般民眾又如何知道肉品中有無藥物殘留呢?通常,只要是合法屠宰的動物肉品,由於有農政單位的檢驗、把關,藥物殘留過量的情形並不多見。因此,農政與衛生單位必須加強平日的管制、監測以及查驗的工作,並且將違規者依法懲處;而消費者到市場時,也應避免選購來路不明的肉品,同時盡量選擇優良品牌的加工肉品,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

  自從口蹄疫發生之後,豬肉停止外銷日本,國內畜產事業遭受慘重之打擊,而今又面臨國外畜產品之逐步入侵,展望將來,期望由畜禽飼養業者、肉品工廠及肉品販賣業者之通力合作,提昇畜產品之衛生品質,確保其新鮮度與美味,以與進口肉品相抗衡,更期望能夠撲滅口蹄疫,以優質之肉品拓展外銷,使國內畜產事業能夠永續經營,發揚光大。養畜禽業者應瞭解藥物殘留之重要生,建立共識共同防範,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正確使用動物用藥品,期使畜禽產品中藥物殘留量符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保障畜禽產品衛生安全,進而維護消費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