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2006年台灣畜產之美

月曆攝影公開徵稿

宗  旨:為展現台灣畜禽動物健康之美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網址:http://www.naif.org.tw)

參加資格:愛好攝影人士

攝影題材:凡能表現台灣畜禽動物健康之美等影像,拍攝時背景儘量配合大自然景色入鏡。
     包含家畜:豬、草食動物—乳牛、乳羊、鹿(含水鹿或梅花鹿)
       家禽:陸禽—雞(土雞或白肉雞)、鴕鳥、火雞,
          水禽—鴨(土番鴨、番鴨、蛋鴨)、鵝(中國鵝、白羅曼鵝)等九種產業動物,
             非上述飼養家畜禽之品類不予評審。

收件地點: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106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十四號四樓)
     電話:(02)2363-8724轉153 ,傳真:(02)2363-0118

作品規格:8×10吋彩色照片(135以上正片)。
     不得格放、重覆曝光、疊片放大或經過電腦後製處理。
     照片沖洗依底片全放,長邊以10吋為主,短邊不拘。

作品數量:不限。

收件日期:94年8月1日下午17:00截止收件

作品評審:敦聘國內攝影名家及畜產專家共五位公開評審 評審日期:94年8月8日

評審地點: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獎  勵:(一)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及獎狀乙紙。
     (二)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及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及獎狀乙紙。
     (四) 優等入選十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五) 佳作十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及獎狀乙紙。

附  則:

  1. 作品背面請依序註明:動物名稱、作者姓名、作品題名、拍攝地點、連絡地址、電話等資料。(詳下表)
  2. 參賽作品可親送或郵寄、信封正面請註明「月曆徵稿」字樣。
  3. 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之作品不予評審。
  4. 作品不符合評審標準,名額得以從缺。
  5. 曾經在國內發表過之作品、或曾經在國內參加任何公開攝影賽、攝影展得獎入選以上之作品不得參加。
  6. 得獎作品須交付原稿底片(獲獎後專函通知),規定期限內未交付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7.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8月中旬在本會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8. 得獎獎金累計超過13,333元依法扣繳10%所得稅,並將開立支票直接郵寄給得獎人。
  9. 作品如需退件,請附回郵及信封,未附者不予退件。若退件於郵寄中損壞,本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10. 應徵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
  11. 有關本徵稿內容若有任何問題,請洽: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106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十四號四樓)

    行銷組/謝玲玲小姐、陳庭柔小姐,

    電話:(02)2363-8724轉153、211。

※為提供愛好攝影者補捉乳羊鏡頭,提供下列地點供拍(請攝影者前往前,能與場主再次聯絡)※

產業別 聯絡人

地 址

電 話

乳 羊 陳新發 台東縣卑南鄉富源村11鄰162號 08-9224421
廖清宏 台中縣太平市興隆路1段1巷30號 04-22733412
吳武昌 桃園縣觀音鄉樹林村2鄰14-2號 03-483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