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台灣地區優良乳羊場評鑑

7月31日截止報名

  本協會於97年5月6日發函,即日起受理97年台灣地區優良乳羊場評鑑申請,意者請填寫評鑑申請表,截止報名日期為97年7月31日。

  根據「台灣地區優良乳羊場評鑑辦法」規定,符合條件之國內乳羊場,得依自由意願提出評鑑申請;國內養羊團體或GGM羊乳標章認證廠商均可推薦所屬契約乳源戶參加評鑑。

  優良乳羊場之評鑑流程,依序為乳羊場自評、有關單位初審、本協會台灣羊乳推廣委員會評鑑。

  申請評鑑之乳羊場應於97年7月31日之前送件,先經台灣羊乳推廣委員會做資料評核,符合規定者,轉送GGM羊乳標章認證廠商或相關單位於97年8月底之前完成初審。97年9至11月間,進行乳羊場現場評鑑及總評鑑;97年12月公布評鑑結果,頒發年度優良乳羊場證書,公開表揚。

  乳羊場生羊乳品質評鑑一項應依本協會之規定,送交國立嘉義大學動物科學系及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檢驗,所需之檢驗費用,由申請評鑑之乳羊場負擔。

  申請優良乳羊場評鑑所送檢之羊乳樣品,若檢出藥物殘留或摻雜牛乳,即予退件,不受理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