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種羊可行性剖析

  2009年年初以來,本協會陸續接到會員場反應,需求各品種種公羊,並洽詢從紐西蘭、澳洲進口活體種羊的可行性。經本協會進一步了解,進口種羊在現階段恐怕不容易。

  雲林縣景胤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博文,曾在今年2月底,函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是否能以「Through Shipment」方式自紐西蘭或澳大利亞輸入種羊。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今年3月27日函覆,依「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二點第三項規定,來自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及非洲豬瘟非疫區之偶蹄類動物,如在運輸途中經由疫區港口或機場轉換運輸工具者,視同來自疫區,禁止輸入。另依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第5.5.1節規範,輸入國如認為動物之輸出國或轉運國有疫情發生或引進動物傳染病之疑慮時,可拒絕其輸入或在該轉運國轉運。

  至於輸台羊隻如以「Through Shipment」方式為之,連運提單(Through airwaybill)雖顯示為單一航程,但航空公司仍有可能在其他機場轉換運輸工具。依據說明二之規定,自紐西蘭或澳大利亞輸台之羊隻,如使用連運提單並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及非洲豬瘟非疫區港口或機場轉換運輸工具,仍可依據相關動物檢疫規定輸入我國。

  根據上述說明,在亞洲屬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及非洲豬瘟非疫區,大概只剩下日本。但據了解,日本防疫機關不同意其他國的動物在該國機場轉運。

  如果另考慮採海運輸入,從紐、澳出發抵台灣,估計需18天,且必須搭配隨行獸醫師、飼養人員等,整個開支預估比空運費多出一倍以上。

  現實狀況如此,台灣羊農需求進口種羊不祇大費周章,而且得付出相當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