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畜牧生產目標會議紀錄

(摘錄)

壹、開會時間:98年10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時

貳、開會地點:本會10樓1011會議室

參、 主持人:許處長桂森                   記錄:吳鑫宏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如簽到單

伍、主席報告:(略)

陸、報告事項:

   一、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年度畜牧生產目標,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畜牧生產計畫,並輔導畜牧場、畜牧團體及飼養戶依計畫辦理產銷。

   二、本會爰於本(98)年9月8日以農牧字第0980040808號函請各縣(市)政府填送各縣(市)99年度畜牧預估生產目標,經彙整後提本會議討論。

  決定:洽悉。

  

柒、討論事項:(摘要)

  案由四:99年度肉羊生產目標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依各縣市政府預估99年度肉羊可供屠宰量為161222頭,經查本會農情調查資料,95年度供屠宰頭數為159060頭,96年度138807頭,97年度129192頭,3年平均為142353頭,98年度生產目標量為130000頭。

   二、95-97年度本會農情調查肉羊可供屠宰頭數及98年底預估在養頭數與98年度生產目標詳如表6,併請參考。

  決議:

   一、考量羊肉向為開放自由進口品目,由於進口羊肉市場占有率達88%,又進口羊價僅為國產羊價之三分之一,及預估明(99)年經濟景氣尚未恢復,國產羊肉消費量尚無成長空間,且肉羊生產成本仍高,故為維持產銷穩定,99年供應屠宰目標頭數擬定為120000頭(含金門1000頭);至各縣(市)政府可供屠宰目標,詳如表6。

   二、99年度肉羊生產目標(草案)俟依據本會訂定農業年度生產目標作業要點核定後,請各縣(市)政府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按各縣(市)99年度肉羊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畜牧生產計畫,分配予轄內鄉、鎮、市、區公所,據以執行,並副知本會、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案由六:99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99年度各縣(市)政府擬報繳乳品工廠乳量為17569公噸。又參考本的農情調查95至97年度之3年平均生羊乳生產量為18042公噸,98年生產目標量為17600公噸。

   二、由於本會輔導中華民國養羊協會辦理GGM鮮羊乳標章認證制度,認證廠商收購生羊乳約占國內羊乳廠商生乳收購量達96%,自產自銷戶乳源陸續加入認證廠商,預期羊乳廠商使用生羊乳量仍將穩定成長,預估99年度國產羊乳市場自給率可達65%以上。

   三、98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及本會農情調查95至97年生羊乳生產量,詳如表8,併請參考。

  決議:

   一、由於國內生羊乳生產成本仍高及受經濟因素影響,推估國產羊乳消費量減少,並參考本會95-97年度農情調查生羊乳生產量,99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擬定為17600公噸;至各縣(市)政府生羊乳生產目標,詳如表8。

   二、99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草案)俟依據本會訂定農業年度生產目標作業要點核定後,請各縣(市)政府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按各縣(市)99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畜牧生產計畫,分配予轄內鄉、鎮、市、區公所,據以執行,並副知本會、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下午16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