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第 6屆第14
理、監事聯席會  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

105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

貳、開會地點:

嘉義市勞工育樂中心2樓會議室

參、出 席:

詳見簽到册

肆、主席:張福隆理事長、蘇清祥監事長                                                                                  記錄:蘇瑞娟

伍、報告事項:

一、

本協會第六屆第十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105年5月4日召開)決議事項辦理情形摘錄如下:

(一)

審議通過本協會105年3月份收支報表。

(二)

審議通過本協會105年度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隻人工授精補助作業要點及評選小組委員名單。

(三)

審議通過本協會105年度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乳汁加溫器補助作業要點及評選小組名單。

(四)

審議通過第七屆會員代表選舉各縣巿選舉日期、選舉作業召集人及第七屆會員代表、理事、監事名額、選舉事項。

(五)

審議通過周○彬等四人申請入會案。

二、

105年羊乳標章貼紙訂購、核發、庫存數量(萬張),90年至105年7月14日止羊乳標章核發量(萬張)如下表:

 

 

105年1月1日至105月07月14日,標章貼紙捐助金收入新台幣852,834元整(含應收帳款283,188元),支出733,955元。

三、

羊乳產業服務費用截至105年6月30日止累計淨值共新台幣1,100,524元(含105年1~6月活存息收入1,523元)。

四、

肉羊產業服務費用(產業基金)自97年12月20日收取,迄105年7月31日止,彰化縣肉品市場匯入136,110元整,雲林縣肉品市場匯入161,310元,本協會基金33,302元、利息5,598元併入,總計336,320元整。

本協會自105年6月15日起至105年7月26日止,業已辦理完成第七屆16場各地區會員代表選舉,合計選出第七屆各地區會員代表74席。

六、

105年7月1日經農企業有限公司(羊痘供應商)來函通知,其代理行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產製羊痘疫苗於105年7月底供貨(批號10501),共計120,000劑,有效日期至107年1月7 日。

七、

105年第4次羊隻供銷業務及調配會議(105年7月22日召開)決議事項摘錄如下:

(一)

本年8月份預估羊隻供銷頭數為1,920頭,其中彰化縣肉品市場每周拍賣一次(8/4、8/11、8/16、8/25),每交易日供銷250頭,預估羊隻供銷1000頭;雲林縣肉品市場亦每周拍賣一次(8/5、8/12、8/20、8/26),每交易日供銷230頭,預估羊隻供銷920頭。

(二)

本年9月份預估羊隻供銷頭數為3,400頭,其中彰化縣肉品市場每周拍賣一次(9/1、9/8、9/14、9/22、9/29),每交易日供銷350頭,預估羊隻供銷1750頭;雲林縣肉品市場亦每周拍賣一次(9/2、9/9、9/17、9/23、9/30),每交易日供銷330頭,預估羊隻供銷1,650頭。

(三)

請二處肉品市場以穩定價格為前提,如有羊隻加權平均價格顯示異常漲跌,應增加或減少羊隻供應頭數,並落實預估供銷羊隻頭數,避免造成預估供銷頭數與實際出羊頭數差距過大,以促進羊農與承銷人買賣的產銷平衡,達平穩供銷及價格之目的。

八、

105年度委託康軒出版社分別於國小1~2年級國語、數學評量封底及國小3~4年級國語、自然評量封面裡刊登GGM羊乳行銷宣傳廣告,每年級發行量約為15~16萬本,市佔率約佔68%~73%,藉以協助GGM認證廠商推廣國產鮮羊乳。

九、

為強化國產羊乳在地特色,本協會委託東森頻道家族託播國產羊乳、國產羊肉廣告行銷宣傳片400檔次,加強消費者對GGM國產羊乳產品及國產羊肉專賣店的認識與新知。

十、

本協會委託台灣鐵道公司,預定於台鐵自強號列車車箱內,刊登GGM國產羊乳標章、國產羊肉專賣店(標章)廣告宣傳DM,增加國產羊乳標章、國產羊肉標章曝光能見度,推廣國產好羊乳產品。

十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於9月19日-23日辦理105年度「羊隻飼養管理及人工授精進階選修班」,8月18日報名截止,有意願的會員請逕至畜試所農民學苑網站報名。

十二、

小反芻獸疫(Pest des petits ruminants:PPR)為我國甲類動物傳染病,由副黏液病毒(Paramyxoviridae)麻疹病毒屬所引起之動物傳染病。本病最早時發生於西非各國,山羊及綿羊為主要感受性動物,感染率及致死率可高達100%,傳播方式為直接接觸病畜分泌物、排泄物或短距離飛沫傳播,主要臨床病狀包括高燒、下痢、大量眼鼻分泌物、流涎、壞死性口炎、胃腸炎及支氣管肺炎等。中國大陸持續傳出小反芻獸疫疫情,且發生疫情省份逐漸往我國靠近,恐危害畜牧業,為防範疫情傳入,請各羊場確實落實門禁管制、人車進出及畜牧場消毒等自衛防疫工作,並加強相關防疫宣導,遇有疑似病例立即通報轄區動物防疫機關,即時反應及處置。敬請各位會員,避免前往中國大陸或其他疫區國家之畜牧場進行參訪或接觸動物,返國後亦須更換衣物、淋浴並澈底消毒,並於1週後方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以確保畜養動物健康及防疫安全。

十三、

本協會105年度各項計畫案執行作業及105年5、6月行事曆,請見附件1。

決   議:

洽悉。

 捌、討論事項:

 第一案:

本協會第七屆各地區會員代表當選人名單(附件1),請核定。

決   議:

照案通過。

 第二案:

本協會預定於105年8月24日(星期三),假嘉義市博愛路2段882號馨園餐廳3樓會議室召開第七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並選舉第七屆理、監事,請決定。

決   議:

照案通過。

 第三案:

選舉本協 會第七屆理事、監事相關事宜,請討論。

說   明:

 

一、

依人民團體法第17條規定,人民團體均應置理事、監事,就會員(會員代表)中選舉之,其名額依左列之規定:

(一)

縣(市)以下人民團體之理事不得逾十五人。

(二)

省(市)人民團體之理事不得逾二十五人。

(三)

中央直轄人民團體之理事不得逾三十五人。

(四)

各級人民團體之監事名額不得超過該團體理事名額三分之一。

(五)

各級人民團體均得置候補理監事;其名額不得超過該團體理監事名額三分之一。前項各款理事、監事名額在三人以上者,得分別互選常務理事及常務監事,其名額不得超過理事或監事總額之三分之一;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常務監事在三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為監事會召集人。

二、

本協會第七屆理事、監事選舉,依人民團體法及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相關事項辦理。

三、

依105年5月4日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第六屆第十三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決議,第七屆理事應選35人、監事應選11人。第七屆理事、監事名額分配如下:

(一)

理事35席:

 

基隆、台北、新北地區1席;宜蘭地區1席;花蓮地區0席;台東地區1席;桃園地區0席;新竹地區1席;苗栗地區1席;雲林地區4席;嘉義地區4席;台南地區6席;台中地區2席;南投地區2席;彰化地區4席;高雄地區5席;屏東地區3席;澎湖、金門、馬祖地區0席。

(二)

監事11席:

 

基隆、台北、新北地區0席;宜蘭地區0席;花蓮地區1席;台東地區0席;桃園地區1席;新竹地區0席;苗栗地區0席;雲林地區2席;嘉義地區1席;台南地區1席;台中地區1席;南投地區0席;彰化地區1席;高雄地區2席;屏東地區1席;澎湖、金門、馬祖地區0席。

四、

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4條規定,人民團體之選舉,其應選出名額為2名以上時,採用無記名連記法。故第七屆理事、監事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

五、

經與內政部確認人民團體選舉相關事宜,除人民團體之會員(會員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參加選舉或罷免時,得以書面委託各該團體之其他會員(會員代表)出席,並行使其權利外,常務理(監)事及理(監)事長選舉均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

六、

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11條規定,監票員、發票員、唱票員及計票員若干人,由選舉人互推或由會議主席指定之。

七、

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12條規定,於發票前主席應宣布停止辦理簽到,並報告出席人數及投票截止時間後,由發票員開始發票。

決   議:

照案通過。

 第四案:

本協會第七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各地區會員推薦名單(附件1),請討論。

說   明:

 

一、

本推薦名單係依各地區會員所推薦之人選提名。

二、

若有其他適合之理事、監事人選,敬請惠予提名候選。

決   議:

照案通過。

 第五案:

本協會第七屆常務理事、常務監事選舉相關事宜,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協會第七屆常務理(監)事、理(監)事長選舉,依人民團體法及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相關事項辦理。

二、

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4條規定,人民團體之選舉,其應選出名額為1名時,採用無記名單記法;2名以上時,採用無記名連記法。故本次選舉理事長、監事長採無記名單記法,選舉常務理事、常務監事採無記名連記法。

三、

選舉常務理事由理事互選11席,選舉理事長由全體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1人為理事長。選舉常務監事由監事互選3席,選舉監事長由全體監事就常務監事中選舉1人為監事長。

四、

經與內政部確認人民團體選舉相關事宜,除人民團體之會員(會員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參加選舉或罷免時,得以書面委託各該團體之其他會員(會員代表)出席,並行使其權利外,常務理(監)事及理(監)事長選舉均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

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11條規定,監票員、發票員、唱票員及計票員若干人,由選舉人互推或由會議主席指定之。

六、

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12條規定,於發票前主席應宣布停止辦理簽到,並報告出席人數及投票截止時間後,由發票員開始發票。

決   議:

照案通過。

 第六案:

本協會105年1月~6月份收支報表(請見會計報表),請審議。

決   議:

審議通過。

 第七案:

105年度乳汁加溫器認購審查,請審議。

說   明:

 

一、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3月24日核定105年養羊產業結構調整計畫(105救助調整-牧-03)暨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乳汁加溫器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105)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6台(21,000元/台)乳汁加溫器提供養羊場申請,農委會每台補助10,500元,羊農每台自行負擔10,500元。

三、

105年度補助購置使用乳汁加溫器評選小組委員為:張福隆理事長、吳廣揚常務理事、林浚琛常務理事、蘇玉蘭常務理事、洪丁寿常務理事。

四、

本梯次計有6場養羊場申請補助購置乳汁加溫器,詳如附件2。

本梯次乳汁加溫器申請表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乳汁加溫器管理作業要點,請見附件2。

決   議:

審議通過。

 第八案:

105年度羊隻人工授精補助審查,請審議。

說   明:

 

一、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3月24日核定105年養羊產業結構調整計畫(105救助調整-牧-03)暨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隻人工授精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105)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補助500劑羊隻人工授精,每頭羊隻1,000元,其中農委會補助500元/頭,會員場自付500元/頭,合計1,000元/頭(農委會及會員場各負擔一半費用)。

三、

105年度「補助羊隻人工授精評選小組」委員為:張福隆理事長、魏永芳常務理事、林浚琛常務理事、蘇玉蘭常務理事、蘇明志常務理事。

四、

本梯次計有9場養羊場申請羊隻人工授精補助,詳如附件2。

本梯次養羊場申請羊隻人工授精補助申請表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隻人工授精補助作業要點,請見附件2。

決   議:

 

一、

審議通過。

二、

建議明(106)年度修訂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隻人工授精補助作業要點第六條第(四)項規定,如申請會員場超過核定場數時,以榮獲評鑑優良乳羊場、榮獲評鑑優良肉羊場、種羊場及具有養羊產業核心價值場為優先補助申請對象。

 第九案:

吳○旺等11人申請入會案,請審議。

說   明:

 

一、

新申請入會名單如下:

 

二、

會員申請會籍變更:

(一)

本協會台中市龍井區會員嚴○鈺更名為嚴○宇。

(二)

本協會屏東縣萬丹鄉會員○永樂更名為○永樂。

三、

若審議通過,本會會員人數增加為808人。

決   議:

審議通過。

、臨時動議:無。

拾、散  會:

中午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