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 函
 

600
嘉義市彌陀路105號

 

受文者: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20日

承辦人:鄭鵬翟

發文字號:屏府農畜字第10678457200號

電話:08-7320415分機3711

速別:普通件

傳真:08-7322051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電子信箱:a250438@oa.pthg.gov.tw

附件:如主旨

 

主  旨: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外縣市可供處理化製廠商名冊1份,煩轉知所轄畜牧業者,請查照。

說 明: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11月9日農牧字第1060245176號函辦理,併復屏東縣、炭頂鄉公所106年11月6日屏炭鄉農字第10631094900號函及屏東縣、高樹鄉公所106年11月8日高鄉農字第10631538400號函。

正  本: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屏東縣潮州鎮公所、屏東縣東港鎮公所、屏東縣恆春鎮公所、屏東縣萬丹鄉公所、屏東縣長治鄉公所、屏東縣麟洛鄉公所、屏東縣九如鄉公所、屏東縣里港鄉公所、屏東縣鹽埔鄉公所、屏 東縣高樹鄉公所、屏東縣萬巒鄉公所、屏東縣內埔鄉公所、屏東縣竹田鄉公所、屏東縣新埤鄉公所、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屏東縣新園鄉公所、屏東縣崁頂鄉公所、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屏東縣南州鄉公所、屏東縣佳冬鄉公所、屏東縣琉球鄉公所、屏東縣車城鄉公所、屏東縣滿洲鄉公所、屏東縣枋山鄉公所、屏東縣霧臺鄉公所、屏東縣瑪家鄉公所、屏東縣泰武鄉公所、屏東縣來義鄉公所、屏東縣春日鄉公所、屏東縣獅子鄉公所、屏東縣牡丹鄉公所、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保證責任屏東縣里港生乳運銷合作社、屏東縣萬丹生乳生產合作社、保證責任屏東縣乳牛生產合作社、屏東縣養豬協會、屏東縣聯合養豬生產合作社、屏東縣內埔鄉毛豬產銷班第三班、屏東縣竹 田鄉毛豬產銷班第二班、屏東縣竹田鄉毛豬產銷班第一班 、屏東縣麟洛鄉毛豬產銷班第一班、屏東縣恆春鎮毛豬產銷班、屏東縣里港鄉毛豬產銷班、屏東縣 農畜產運銷合作社、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中華民國養鴨協會、中華民國養鵝協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屏東縣養雞協會、保證責任養鴨運銷合作社。

副  本:

本府農業處畜產科

 縣長 潘孟安

各縣市化製場通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