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書函
 

60066 嘉義市東區彌陀路105號

 

受文者: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地址:100臺北市南海路37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

承辦人:陳中興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I 080043487D號

電話:(02)2381-2991

速別:普通件

傳真:(02)2331-0341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 pdf檔 ( 含法規命令條文 )

 

主 旨:

「展演動物業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為「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並修正全文,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以農牧字第 1080043 48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正  本: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附發布令pdf檔,請刊登公報)、各縣市政府、經濟部、交通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海洋委員會、台灣動物園暨水族館協會、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社團法人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中華民國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農會、中華民國養豬協會、中華民國酪農協會、中華民國乳業協會、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中華民國養鹿協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中華民國養鴨協會 、中華民國養鵝協會

副  本:

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林務局、本會輔導處、本會法規會、本會秘書室、本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本會畜牧處家畜生產科、本會畜牧處家禽生產科、本會畜牧處牧場管理科(均含附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