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畜牧場登記應檢附之文件

一、屬「非公司組織型態者」申辦畜牧場登記,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代理申辦畜牧場登記委託書(自辦者免附)。
(二)畜牧場登記申請書(非公司組織型態者適用)。
(三)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資格證明書。
(四)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簿節本。(自上開謄本及節本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畜牧場經營計劃書。
(六)牧場位置及畜牧設施配置圖。(比例尺1/600)
(七)主要畜牧設施說明書。
(八)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自有者免附)
(九)畜牧設施使用權同意書。(畜牧設施自有者免附)
(十)「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污染防治措施計劃書」或「排放許可證」或「檢附環保單位或認可代檢測機構放流水檢驗合格報告(自上開合格報告申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或「無排放水畜牧場會勘簽單」。

二、屬「公司組織型態者」申辦畜牧場登記,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代理申辦畜牧場登記委託書(自辦者免附)。
(二)畜牧場登記申請書。(公司組織型態者適用)
(三)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資格證明書。
(四)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簿節本。(自上開謄本及節本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畜牧場經營計劃書。
(六)牧場位置及畜牧設施配置圖。(比例尺1/600)
(七)主要畜牧設施說明書。
(八)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自有者免附)
(九)畜牧設施使用權同意書。(畜牧設施自有者免附)
(十)「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污染防治措施計劃書」或「排放許可證」或「檢附環保單位或認可代檢測機構放流水檢驗合格報告(自上開合格報告申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或「無排放水畜牧場會勘簽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