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用種羊觀摩交流活動辦法(草案)

2009325本協會第五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第一次審議

2009612種羊發展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建議修訂

 

一、目的:提供繁殖用種羊觀摩交流的平台,拉高羊農養殖技術水準,強化羊農選種育種理念,增進羊場經營效益。

二、報名辦法:

() 參加本活動之畜主,應填妥報名表向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報名。報名費採每頭羊1,000元計,於報名時繳清

() 觀摩交流日期與地點,由本協會訂定。

三、參加資格:

() 限本協會會員,且須繳清該年度常年會費。

() 羊隻品種限阿爾拜因、波爾、努比亞、撒能,並區分種公羊與女羊兩組,種公羊分為成年組與幼年組。

種公羊:成年組:齒齡4齒至8齒。

幼年組:齒齡2齒(含以下)。

  羊:齒齡2齒以下(含2齒)。

每一畜主可提供各品種公羊(成年組、幼年組)、女羊,最多各3頭參加。

()須檢附縣市防疫機關核發之年度結核病、布氏桿菌病檢驗合格證明書及口蹄免疫證明書(或健康證明書),以利必要之查驗。

四、種羊比賽評審:

() 評審委員由本協會聘請,評審表項目及配分另訂

() 每組比賽每一品種羊隻須達9()以上始得進行比賽排名;若未達9頭,則不計名次,至多入選前2名。

五、獎勵:依每一品種各組成績總和高低,決定名次。

() 優等獎:分一、二、三名,各頒彩帶一條、獎盃一座。

若比賽羊隻未達評審標準,優等獎得從缺。)

() 甲等獎:若未符本活動辦法第四項第二款之規定,不計名次入選2名,各頒發獎狀乙紙。

六、羊隻展示交易細則另訂之。

七、未及備載事項,本協會得隨時增修訂定,並於會場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