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產試驗所新品種育成應用第十次會議議程

 

壹、時間:2016年2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時

貳、地點:畜產試驗所臺灣畜產種原中心二樓會議室

參、主持人:吳明哲組長       紀錄:廖仁寶副研究員

肆、出席人員:育成單位代表(職稱敬略)

  秘書室研考

  技術服務組

  飼料作物組

  經營組

  產業組

  生理組

  宜蘭分所

  新竹分所

  恆春分所

  彰化種畜繁殖場

  高雄種畜繁殖場

  花蓮種畜繁殖場

  臺東種畜繁殖場

  澎湖工作站

  遺傳育種組

 

伍、報告事項:

案由、種畜禽品種截至2015年12月底辦理出生登記情形,以及牧草推廣情形,報請公鑒。

說明:

  一、目前已列入種畜禽品種辦理出生登記者計有37種(附件一),相關資料可自網址http://www.angrin.tlri.gov.tw/asp/TAGC_breed_UID_birth4.asp下載,而於2015年取得新品種登記之五結白鴨尚未辦理出生登記。

  二、飼料作物列入苗株登記者計有11種,然目前尚未有登記資料。

決定:

 

陸、討論事項:

案由一、畜產試驗所畜產種原新品種或新品系選育之達成預期年度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本次會議依據畜產試驗所新品種育成應用第九次會議紀錄(2015年8月28日畜試育字第1042410077號)辦理達成預期年度修正。會議紀錄資料(http://www.angrin.tlri.gov.tw/FABRC/new_breed9.htm)可自畜產種原網站下載。

  一、畜產動物類

   (一)已提送農業委員會審議中之新品種或新品系有臺灣白兔(產業組)、臺灣白水牛(花蓮場)、畜試紅豬(遺傳育種組)等3項。

   (二)畜產試驗所進行選育之新品種或新品系名稱、育成場地與其預期育成年代,計有10項(包括進駐育成中心之輔導案):

    2016年:畜試黑絲羽烏骨雞(產業組)、畜試土雞高產蛋數品系、凱馨白毫8號烏骨雞、豐輝下營紅牌土雞(遺傳育種組)、高飼效菜鴨(宜蘭分所)、老埤黑豬(高雄場)

    2017年:天噸乳牛(新竹分所)、微小型豬(臺東場)、豐和青殼蛋烏骨雞(產業組)

    2018年:高產蛋數北斗白鵝(彰化場)

  二、畜產植物類

    2016年:狼尾草台畜草七號(飼料作物組)、青割玉米墾丁二號(恆春分所)

    2017年:墾丁高粱(恆春分所)

    2018年:青割玉米墾丁三號(恆春分所)

擬辦:種原申請書與選育流程各一頁上傳至畜產種原網站者,請於2月29日中午前將資料送廖仁寶副研究員彙辦並上網。

決議:

 

案由二、有關本所已命名登記之畜禽新品種品系異地繁殖規劃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次會議依據畜產試驗所新品種育成應用第九次會議紀錄(2015年8月28日畜試育字第1042410077號)決議事項「請各育成單位提供至少兩個種原移地備份地點,並設定優先順序。亦請各育成單位依會議討論規劃重點,提供移地繁殖規劃所需之物力、人力及四年進度表。上述資料請於9月15日前傳送至遺傳育種組廖仁寶副研究員 (liawrb@mail.tlri.gov.tw) 彙整,留待下一次會議討論。」,人力及四年進度表如附件二。

  二、依據畜產試驗所新品種育成應用第九次會議紀錄決議,已初步確認種原移地備份場所如下:

   (一)陸禽(雞):除總所之外,第一優先考量為高雄種畜繁殖場,第二優先為花蓮種畜繁殖場。

   (二)水禽(鵝、鴨):鵝種原之移地備份飼養場預訂為新竹分所;鴨種原之移地備份飼養場預訂為恆春分所。

   (三)家畜(豬):除總所外,臺東種畜繁殖場列為優先考量場所。

   (四)草食動物(牛、羊、鹿):除恆春分所外,澎湖工作站列為優先考量場所。

  三、本次會議依據畜產試驗所新品種育成應用第九次會議紀錄(2015年8月28日畜試育字第1042410077號)之牧業領域種畜禽及種原庫推動小組2016至2018年工作及經費配置討論案,執行單位包括宜蘭分所、新竹分所、恆春分所、彰化種畜繁殖場、高雄種畜繁殖場、花蓮種畜繁殖場、臺東種畜繁殖場、澎湖工作站、飼料作物組、生理組、加工組、產業組及遺傳育種組等13個單位。決議事項「請尚未提供未來三年(2016至2018年)計畫資料之單位,於9月15日前補傳送至遺傳育種組廖仁寶副研究員 (liawrb@mail.tlri.gov.tw) 彙整,留待下一次會議討論。」

擬辦:

  一、請各育成單位說明移地繁殖規劃第一期之人力、物力需求、族群數量及四年進度表。

  二、請種畜禽及種原庫推動小組計畫執行單位說明未來三年(2016至2018年)之計畫名稱、主持人、重點工作項目及所需經費資料。

決議:

 

柒、臨時動議:

捌、散會:同日中午   時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