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加強乳牛群性能改良計畫酪農自行採樣送紀錄辦法
一、 為加強乳牛群性能改良計畫,對於酪農有意願參加本計畫而又因該地區沒有酪農輔導員者,或該區酪農專員已超出工作量者特訂此辦法。
二、 本計畫之工作為乳業資料收集、保存與分析,願參加本辦法酪農可向農委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申請,並派員至酪農戶說明應如何進行。
三、 參加本辦法之酪農,平時每日應做好牛隻出生、配種、分娩、乾乳、疾病、淘汰等紀錄,紀錄表格可向新竹分所領取。
四、 酪農參加本辦法其擠乳室需設置牛乳流量計。
五、 酪農每月定期(間隔30天)將全部泌乳牛每頭牛隻24小時兩次擠乳的乳產量分別測定並紀錄,同時每次擠乳分別採取牛乳樣品各15 mL,合計30 mL於牛乳罐內,牛乳樣品罐需集中保存於攝氏4 ℃的冰箱內。
六、 現場紀錄表由新竹分所電腦室印製,寄給酪農,酪農應將該月份牛隻分娩、配種、乾乳、疾病、淘汰及乳量等資料詳細紀錄於現場紀錄表有關之欄位內。
七、 酪農將牛乳樣品罐,完成記錄之現場紀錄表,置於冷藏箱內,冷藏箱應放置冰條(需冷凍),送至附近之貨運公司,由汽車貨運方式送達新竹分所,本分所將樣品罐取出冷藏,分析檢驗。而空牛乳樣品罐、冷藏箱隨即寄還給酪農。牛乳樣品罐、冷藏箱及汽車貨運之運費均由新竹分所負擔。
八、 新竹分所將牛乳檢驗結果存入電腦,並同其他資料輸入,印製有關報表後,隨即寄回給酪農做飼養管理,選育牛隻之參考。
九、 參加DHI計畫酪農,每頭牛每次收取40元費用,而參加自行測乳之酪農,每頭牛每次酌收20元費用。
十、 本辦法經乳牛群性能改良計畫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