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一. 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五日(星期三)上午十時卅分│下午一時卅分
二. 地點: 嘉義市博愛路二段八八二號 小園日本料理店
三. 出席: 吳昆民、江長利、洪江日、林中選、陳添進、林聰明、林煌財、周寶清、 謝國熄、洪光榮、陳 雪、陳威朋、簡滄沛、郭月女、張福隆、邱秋煌、蘇枝全、許英豪、王家壽、陳周德、黃俊賢、李萬枝、林啟倉、張主池、吳財發、鄭文周、鄭重富、黃文永、侯國隆、李漢章、李文彬、潘雙喜、蘇榮宗、歐豐彬、石宏苑、鄭慶興、歐朝坤、沈幸正、陳金象、蘇清祥、魏永芳、王世傑、黃華然、林國樑、康明發、黃順利、李明興、郭景祿、黃介杉。
四. 請假: 張通江、嚴國順、郭坤新、李新道、黃宗基、傅建量、陳茂慶、簡德盛、陳鍚圭、陳 俊、莊弘謨、黃振耀、林瑞生、朱月嬌、詹碧財、李新鴻、潘聰吉、陳國禎、廖錦濃、李金松、周昭雄、徐明正、蔡明堅、劉定國、陳進坤。
五. 列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施及堯。謝志昆、李阿陽、謝騰三、楊進義、王明煌、陳逢祥、黃英富、陳進涼、葉振裕、蘇玉蘭、蕭顯榮、洪丁壽、莊文來、李相德、王啟洲、古耀堂、郭明彥、黃明助、楊覃屏
六.主持人:理事長 莊秋郎             記錄:林 仁、蘇瑞娟
七. 報告事項(略)
八.討論提案
第  一  案 : 本會上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基金收支表、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提請審議。
說   明: 請見本手冊5、23、24、25、26頁。
擬   辦: 收支決算表等,經決議通過,函請內政部核備。
決   議: 審議通過。
第  二   案: 本會下年度工作計劃案、經費預算及工作人員待遇表等,提請審議。
說      明: 請見本手冊7、27、28、29頁。
擬      辦: 下年度工作計劃案等審議通過,函請內政部核備。
決      議: 審議通過。
第  三   案: 本會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本會財務處理辦法、本會職員工職等俸(薪)額主管職務加給表、本會工作人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本會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等,提請審議。
說      明: 本會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等(請見本手冊32、37、47、48、49頁)業經本會第二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第八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提報本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擬      辦: 本案各項辦法審議通過,報請內政部核備。
決      議: 審議通過。
第   四  案: 本會第三屆會員代表、理事、監事選舉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會九十一年八月將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改選會員代表、理事、監事。

二、八十九年會員代表大會曾決議:第三屆選舉以各縣市為選區,避免跨縣。

三、本會八十九年會員代表大會曾做決議:(1)以七月卅一日為繳費(常年會費)截止日;(2)第一年未繳常年會費予停權處分,連續第二年未繳費則 予除名。
四、針對部分會員未繳交九十年度常年會費,能否予以除名一案,本會於九十年八月二日函請內政部釋示。內政部八月十五日函覆:「…按會員未於九十年六月卅日前繳交九十年度常年會費是否危害團體情節重大?且未經警告或停權處分程序是否妥適?宜請再酌…」。
五、截至九十年八月廿八日止,繳交九十年常年會費的會員有四百六十人。考量權利、義務均等原則,未依規定繳費之會員,似不宜與有繳費之會員享同等權利。
擬      辦: 1.未於九十年七月卅一日繳交九十年常年會費之會員,即日起予停權處分。停權處分,包括喪失本會章程第八條所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也即在九十一年會員大會上不得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此外,與補助款有關之權益,諸如運費補貼、會刊之發給、申辦低利貸款等均予取銷。
2.被停權之會員,自繳清未繳常年會費之日起滿一年,取消停權處分。
3.未繳常年會費似未符「危害團體情節重大」,其會員資格仍建請保留,不予除名。
4.研訂「解決會員繳交常年會費辦法」草案,授權理事會審議。
5.本會第三屆會員代表、理事、監事名額以及選舉區域劃分等事宜,授權理事會審議,並應於大會召開前兩個月公告全體會員周知。
決      議: 照擬辦事項通過。
第   五  案: 本會九十一年度是否繼續辦理種羊登錄業務,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會第二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九十年三月十三日召開)審議擬從九十年度起辦理種羊登錄業務將向會員收取費用(血統登錄發証費每頭一百元,一般登記發証費每頭五十元;証書換補費每頭五十元),報請農委會 核定。農委會函覆:本會尚非屬由農委會依畜牧法第十三條規定指定辦理種羊血統登錄之機構,需先經本會會員大會或授權單位認可後,再予續辦。
二、本會第二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九十年六月廿二日召開)決議,本案送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三、衡量經費、人才、專業等因素,本會續辦種羊登錄業務,能力實在有限。
決      議: 一、九十一年度起停辦種羊登錄業務。
二、與種羊登錄相關業務,未來一年授權理事會審議決定。
第  六   案: 建請九十一年度「羊隻產銷輔導計劃」補助款,集中用於輔導羊乳加工廠增添科技加工設備,提高國產羊乳品附加價值與競爭力,請討論。
說      明: 一、我國即將加入WTO,國產羊乳必然也會遭受衝擊,有必要脫離傳統簡易加工模式,引進生物科技和高級加工設備,變化羊乳品型態,增加加工附加價值,打開國際行銷通路。
二、鼓勵現有羊乳加工廠研提計劃,如何強化加工技術,從中甄選補助對象。
三、羊乳產業已持續一年半業績衰退,有必要在產品型態和行銷通路上尋求突破與改變。
四、目前各大乳品廠經營困難,增加科技加工設備,廠商壓力很大,政府補助款宜適時發揮助力。
決      議: 一、本案案由:建請九十一年度「羊隻產銷輔導計畫」補助款,「集中用於」輔導羊乳......「集中用於」修訂為「增列」。
二、九十一年度申請補助款,宜依農業政策和養羊產業實際需求彈性訂定,並授權理事會審議。
第  七   案: 建請制訂有機羊乳、有機羊肉認証規範。
決      議: 一、函請農政機關輔導,協助制訂「有機羊乳」、「有機羊肉」認證辦法。
二、向有機協會洽詢有機認證相關事宜。
第  八   案: 本會會址於民國九十年三月一日遷移至嘉義市彌陀路一○三號,請准予核備。
說      明: 一、九十年二月廿日本會第二屆第六次常務理事會議審議同意遷移會址至嘉義市彌陀路一○三號。
二、本會會址遷至嘉義市彌陀路一○三號一案,於九十年三月十三日提報本會第二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獲同意通過。
決      議: 同意核備。

九、臨時動議

提  案   人: 會員代表王家壽
案      由: 請政府貫徹執行鮮羊乳、還原乳、調味乳、優酪乳等之加工標準,保障羊農生存權。
說      明: 國內特有鮮羊乳熱飲習慣,本該是進口羊奶粉無法佔有之市場,茲因法令訂定後執行不夠徹底,導致有些國人花錢消費羊乳,喝的卻是加了羊奶粉劣級還原乳,如此一來羊農辛苦從羊媽媽擠下的生乳也祇能用來餵食小羊。消費者花錢喝了這些乳品卻也心有不甘,羊農們無法永續經營,最後卻讓外國人賺走了我們的錢。
擬      辦: 一、由本會向農委會提案,爾後進口羊奶粉祇能直接在各超市買賣不得單獨再還原為液態乳、調味乳、優酪乳來販售。
二、徹底執行調味乳、優酪乳均應含1/2以上之鮮羊乳始得加工販售。
決      議: 請協會參採,代為反映。
十、散 會:下午一時卅分

內政部九十年十月五日台 (九十) 內社字第九○三○七九二號函本協會:
主         旨:所報第二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一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會九十年九月廿一日(九○)中華羊協字第一一七號函。
  二、八十九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基
         金收支表及九十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工作人員待遇表等案,准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