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 減 口 蹄 疫 現 階 段 目 標
一、 | 成為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條件 |
1. |
定期向國際畜疫會提供正確的動物疫病通報紀錄。 |
2. |
提報國際畜疫會過去兩年沒有發生口蹄疫病例。 |
(1)正在使用有效的監測系統,並且依法實施預防與控制措施。 | |
(2)所使用之疫苗符合國際畜疫會的標準。 | |
3. |
密集監測口蹄疫病毒之存在否。 |
國際畜疫會經過檢視所提證據並接受後,才會將國家或地區列名為「使用口蹄疫疫苗非疫國」。 | |
二、 | 成為不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條件 |
1. | 定期向國際畜疫會提供正確的動物疫病通報紀錄。 |
2. | 過去十二個月內沒有使用口蹄疫疫苗,也沒有口蹄疫病例發生,亦依法實施預防與控制的措施,同時利用有效的監測系統並提供科學證據,報告國際畜疫會。 |
3. | 在停止使用口蹄疫疫苗後,沒有進口曾經注射口蹄疫疫苗的動物。 |
國際畜疫會檢視所提證據並接受後,才會將國家或地區列名為口蹄疫非疫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