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紅牌羔羊之生產與認證簡介
編者按︰
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九十一年初甫成立,推選國立嘉義大學畜產系林高塚教授擔任主任委員,該委員會成立的目的之一,在推動業界合法屠宰羊隻,建立國產羊肉認證制度,受理業者認證申請及審核。
基於國產羊肉長年來飽受廉價進口冷凍羊肉的打壓,儘管國產羊肉保有在地新鮮的優勢,羊肉屠體品質也大致能確保,但就價位考量,國產羊肉售價仍數倍於進口羊肉。為因應加入WTO後我養羊產業猶能維持競爭力,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連月來積極尋求提升國產羊肉市場競爭力之道,同時參酌畜牧先進國家對羊肉的生產與認證現況,期收「他山之石攻玉」之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鄭裕信秘書,留學法國,長期來關心國內畜產發展。九十一年四月十六日,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邀請鄭裕信博士以「法國紅牌羔羊之生產與認證簡介」為題做專題演講(本文係演講題綱),擬做為將來研訂適合國產羊肉認證的重要參考。
據了解,法國紅牌羔羊之生產與認證,係二○○一年二月十五日通過實施。
目的 | |
由飼養者至販售者止,達到高品質產品之保證(包括風味、嫩度…)。 | |
生產技術規範之角色 | |
定義:生產規則及最低之產品特性、安全與衛生、健康與營養、感官感受、確定管理與控制點 | |
以上這些重點須要記載於生產規範手冊,向認証組織申請之文件中,這些重點必須經由飼養者等自己測定與遵守,進一步再由合作社追蹤及認証組織監控。最終之目的為方便區分產品及保證並建立標簽規範,除生產規範外並須有一監控流程設定步驟、監控頻率、負責項目:內部監控、外部監控…等。所制定之生產規範必須由民眾(消費者)、國家認證與標籤委員會(CNLC)及業者代表重覆審查認定後據以實施。 | |
生產技術規範可分成幾章: | |
1.緒言:定義目的、品質的保証方式等一些基本的要求 | |
2.本文-實際操作之步驟、規範 | |
3.簡寫字定義 | |
4.規劃合作、製造、流程、產品壽命之略圖,以方便技術規範之建立 | |
5.一些特殊之要求可記載於規範中並遵守 | |
6.消費者之訊息 | |
7.控制計畫及微生物測定 | |
8.組成文件(包括產品名、保證之特性、申請者之辨識、認證主組織之辨識…等) | |
9.附錄 | |
標簽之標準 | |
-非冷凍產品 | |
-無其他添加(鹽、脂肪、香料) | |
-標籤之大小、樣式、顏色…等 | |
文件的審核 | |
1.生產規範 | |
2.可行性研究 | |
3.辨認與申請者的態度 | |
4.判定之項目 | |
5.標簽的規範 | |
-命名 | |
-控制點 | |
-管理測定 | |
-監控方法 | |
-接受或拒絕標準 | |
生產規範的目的: | |
-產品的特殊性:最低的要求標準。 | |
-產品在市場的定位。 | |
-上市的策略↓可行性。另為使生產規範更清楚易行須注意以下各項重點: | |
-緒言應明定需求範圍及定義產品的主要特性,商品名及其品評結果之高品質產品並接受微生物測定之監控計畫。 | |
-不需重覆規則(定)、規範之敘述,必要時才加入特別補充說明。 | |
-技術規範(說明書)之定義清楚並強調對生產規範之瞭解、可再強調說明。 | |
-建立各階段不同步驟之流程略圖,並已定義在技術規範或補充規定,此一圖說須確定管理,監控點或製造之流程。 | |
-監控方法之使用,接受及拒絕標準,並保証監控方法之有效性並標示之。 | |
認証組織的同意 | |
-申請文件必須讓整個監控計畫清楚明白並經認証組織同意,測定之描述需記載於生產規範中以取得產品一致性的信賴。 | |
-所有的測定,測定頻度(次數),負責測定人員及監控計畫的組成需說明並區分為內部監控(飼養者或產銷班)的執行及認証組織外部監控的落實。 | |
認証之產品 | |
1.吃母羊乳且未離乳之小綿羊或主要為餵母羊乳及補充部分精料者,年齡在八十日齡以下,屠體重不能超過十二公斤。 | |
2.小綿羊飼養於有放牧之運動場,給與基本穀物或乾牧草者,最少在離乳之前的日齡要有六十日或以上。 | |
-可區分為那一類之小綿羊 | |
-飼養與飼料方式 | |
-年齡的分類 | |
-屠體重分類…等來區分產品 | |
因此,最低的產品特性及規定,必須於生產規範中述明: | |
▼安全(衛生特性)衛生品質保証是強迫性的(微生物、污染物、殘留物之檢測),於每一生產階段直到販售點,於生產規範中必須明定 | |
▼健康(營養特性)不能有負面之營養特性,但有關脂質較高之產品亦可被接受 | |
▼滿意(品評及感官之特性)外觀(顏色、脂肪、滲出液、骨量…),感覺(韌性、香味、顏色) | |
▼想像 飼養的條件(空間、牧草地、羊舍型式),動物的飼料(植物性) | |
傳統的觀點(傳統生產流程,母畜餵乳…) | |
原產地宣告 | |
屠宰日齡 | |
飼養環境 | |
飼養動物之福利(飼養場、運輸、屠宰時之福利情況) | |
屠宰緊迫 | |
▼服務:依服務顧客之經驗(品質感謝、分切包裝、標簽展現…等) | |
▼規定:一致性及季節性 | |
▼認識:產品必須容易讓消費者辨識 | |
▼動物追蹤 | |
生產規範一般需求: | |
1.於生產規範中需敘明 | |
-不同工作人員之權利及遵守事項(包括動物出生場、飼料廠、飼養者、運輸者、屠宰者、分切運輸產品者、零販售) | |
-追蹤程序 | |
2.生產與規範之需求選項如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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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簡述幾項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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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種或雜交種:經協會認定具有品種或雜交種一致特性、大小及形態與紅牌標簽要求之特殊性狀。 | |
屠宰年齡: | |
▼未離乳羔羊零少於八十日齡,屠體重不超過十二公斤。 | |
▼離乳羔羊未去勢公羊需小於二一○日齡。 | |
▼離乳羔羊去勢公羊需小於二四○日齡。 | |
▼離乳羔羊女羊需小於二四○日齡。 | |
▼羔羊出生後三日內需編號。 | |
▼轉運中心不能停留超過四天,車輛於屠宰廠清洗消毒。 | |
▼必須於HACCP屠宰廠屠宰。 | |
本文作者:鄭裕信博士 | |
現 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祕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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