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養 豬 協 會 簡 介

 

一、一九六六年(民國五十五年八月一日)台灣省養豬協會

二、一九七六年(民國六十五年八月六日)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經內政部人民團體立案台內社字第七O一三二一號證書核准

籍設:台北市東園街一OO巷三三號(借用)

現址:台北市仁愛路一段六號十二樓之一(自購)

電話:02-23511831

傳真:02-23966361

E-mail Address: swineroc@ms57.hinet.net

三、歷任理事長

第一、二屆理事長戈福江先生 總幹事劉捷先生

第三、四屆理事長汪國恩先生 總幹事劉捷先生

第五、六屆理事長吳賢二先生 總幹事呂芳名 林太白先生

第七、八屆理事長謝永輝先生 秘書長林太白 黃正輝先生

第 九 屆理事長洪文良先生 秘書長陳良仁先生

四、依章程規定現有理事二十七名監事九名計三十六名

五、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之職權

  1. 變更修改章程
  2. 選舉及罷免理監事
  3. 審查預算、決算及工作計畫
  4. 有關財產之處分

六、本會理事會之職權

  1. 關於本會工作計畫之審定
  2. 關於本會預算之編列
  3. 關於大會決議案之執行
  4. 關於大會交辦事項

七、本會監事會之職權

  1. 關於本會經費之稽核
  2. 關於違反會章案件之審核
  3. 關於大會有關理事會決議執行事項
  4. 大會交辦事項

八、本會增進會員養豬技術及情感交流,特設各縣市聯誼會計有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高雄區、屏東縣已組設多年外。其他縣市尚在籌組中。

九、本會近年來配合農政單位辦理重要業務

  1. 台灣地區養豬場廢(污)水處理設施在二、七OO多戶養豬戶中經農政單位輔導、補助、貸款以及本會及養豬農民努力配合之下, 以設置者高達九五%強,顯然表示已全面普及化。
  2. 配合農政單位辦理補助養豬場「廢水循環利用」及「污泥脫水機」等示範戶。
  3. 建議環保署修正「污水水質檢測」、「排放流水檢測」等各項標準檢測應符合實際,讓農民徹底做好環保。
  4. 鑑於我國外銷市場最大的日本政府已全力推動豬瘟根除計畫預定於一九九九年初完全撲滅豬瘟,我國為日本豬肉進口之主要供應國,基於確保養豬產業拓展及豬肉產品外銷順暢, 本會全力策動全國養豬農民配合農政單位積極推動豬瘟根除計畫,全面防疫成為全員運動,提前在日本完成豬瘟根除計畫之先,根除國內豬瘟。
  5. 為淘汰過賸豬源以穩定豬價,本會於八十六年十一月起配合政府計畫執行「淘汰種母豬、仔豬,穩定豬價計畫」,並於八十七年六月計畫執行完畢,已達成預定之成果。並對配合該計畫淘汰種母豬之養豬業者以發放疫苗之方式給予獎勵。另屠宰化製後豬內臟等之收入將作為未來中央畜產會成立之基金。
  6. 為建立養豬產業新形象,轉變社會大眾對養豬事業之觀感,本會於近月來陸續舉辦多項活動,包括於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斗六市辦理「豬之美,建立養豬產業新形象觀摩研習活動」,於現場邊烤邊吃,並由學者官員對與會各階層人士做養豬新形象宣導解說,使所有參加的人都能感受到養豬業之溫馨、和諧與美感,這也是這項活動的最大宗旨。此外,本會亦透過電信局的協助發行一套「建立養豬產業新形象」的電話卡,並廣泛贈送給各單位的人士,達到宣傳的最大功效。